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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被哥哥偷偷卖给别人,请问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房屋,自己的,的话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被哥哥偷偷卖给别人,请问这个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老家有两间老房子和百十平方的院子,四年前父亲去世,去年母亲去世,母亲走前也没有留下遗嘱,母亲走后房子就空置在那里(当初这个房子是我们兄弟三人合资建设的),前两天突然听说房子被住在旁边的哥哥卖给别人,我和大哥都不知道,请问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我们该怎么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三兄弟凑钱给父母盖房,父母离世没有遗嘱,房子被二哥卖给别人,大哥和三弟毫不知情。
事情前后经过确实没有其他隐情的话,判定房产归属比较简单,应当三兄弟共同继承,根据协商分配。先核实情况,道听途说需要证实。
1、直接向二哥核实是否已经把房子卖掉。
2、进一步协商大家是否都同意把房子卖掉。
3、卖了多少钱?有没有另外的买家?
4、房产有没有被抵押或其他关联责任?
5、二哥与这个房产有什么关系,房产在他的名下吗?主要是他在照料父母?
6、你和大哥全权委托过二哥处理房产吗?
7、父母治疗、丧葬费用与卖房钱有关系吗?
搞清楚这些问题以后,建议三兄弟首选协商的方法解决此事,以免伤和气。
在三兄弟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宣布这笔交易无效 ,终止交易,退回卖房款。如果协商后都同意卖掉,可进行下一步卖房等后续程序。
协商无结果可请求法律咨询,或者打官司。如果真发展到打官司的地步,请收集出资建房的证据、证词、证人,而且要有思想准备,三兄弟可能以后会翻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是遗产,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又未征得你的同意,你哥哥就无权卖掉,你可以协调分得一半,如果协调不成功,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什么依据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海一粟认为,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题主不追认的话,买房人则不能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
1、案涉合同是有效的。根据题主的描述,案涉房屋应当属于父母的遗产,或者属于三兄弟共有房产(因三兄弟共同出资建造),无论是前者,抑或是后者,二哥与别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出售案涉房屋,都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此参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1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是说,出卖人虽说是无权处分,但是,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2、如果题主不追认的话,买房人不能获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题主不追认的话,那么,参照前述司法解释第三条第2款之规定,由于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因此案涉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就是说,案涉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是,由于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因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无法履行。这里,如果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法:1、你二哥侵犯了你和你大哥的财产支配权,可以向法院申请你二哥的买卖行为无效。2、协商解决,要求你二哥把得到的收益分给你和你大哥。3、如果你们以前有契约,按契约约定办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老家房屋不管是按父母遗产还是三兄弟共有房产,二哥一个人与别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出售房屋,都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你两都不追认的话,合同无效。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房屋买方是善意买受人,不知道二哥是无权处分,或者二哥用其他方法使其相信自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从而促成房屋买卖。这种情况下,法律会倾向于保护善意买受人,合同有效。你和大哥只能向二哥追偿自己的利益损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过户了,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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