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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房子是配偶名子,怎么才能过户?
配偶,继承人,房产配偶去世,房子是配偶名子,怎么才能过户?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配偶去世,房子是配偶名子,怎么才能过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房产是配偶的名字,无论房产是配偶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首先先要将配偶部分继承下来,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以下分几部分解释一下:
房产中,如何确定遗产份额?
配偶去世后,名下的房产就成为”遗产“。其中,遗产占多少,就要看配偶在房产中占有的份额是多少。房子是配偶名字,不一定就是配偶的个人财产。这里就几种常见情况做一个提示,供参考:
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内财产购买的,无论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遗产份额是1/2。
如果房子是完全用配偶个人财产(需要证明)购买、且等级个人名字,房子可以认定为配偶的个人财产,遗产份额是100%。
如果房子是配偶接受赠与、且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也算作配偶个人财产。遗产份额是100%。
房产的继承如何办理过户?
以上关于遗产份额的说明,目的在于确定能继承多少、需要过户“多少”,影响的是费用问题,不影响房产继承过户这件事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这件事的办理,需要三个步骤:
步骤(一):过户到谁名下?
其实就是确定继承人的问题。
如果配偶生前没有订立过合法有效遗嘱,继承人就包括了配偶的爱人、子女、还有配偶的父母。按照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是这些继承人平分遗产份额。
所以,大家需要首先协商好过户到谁名下。需要提醒的是:不能背着其他继承人“偷偷摸摸”的过户,一旦其他继承人提出质疑,过户是无效的!
建议将继承人确定为孩子,或者是配偶的爱人,而且尽可能集中由一人继承。这样后续再处理起来比较方便,不要让房产份额太分散。
步骤(二):办理继承手续。
继承人确定之后,有两条基本途径办理继承手续:
(1)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办理“继承权公证”。
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其中,有放弃的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可以异地办理、可以委托办理);确定好的继承人,办理继承权公证,拿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继承情况下,需要缴纳“继承份额×1%”左右的公证费用。
注意,公证继承情况下,最麻烦的是各种材料开具!这个需要咨询当地公证处。
(2)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走诉讼继承的途径。这时候就要去法院”打官司“,通过法院判决,由法院出具一个《法院判决书》,判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步骤(三):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在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办理的依据是《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由继承人拿着上述结果证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把产权人姓名登记为继承人。
这个过程,主要缴纳的费用包括印花税0.5‰,还有少量工本费。
两点补充
1.题主提到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提的非常好!确实,在夫妻中一方去世之后,在世一方应该要抓紧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否则在今后房产处置、再继承等方面会越来越费劲、甚至无法处置。给继承人无形增加很多麻烦。
2.以上所讲,是目前普遍的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另外一种“省钱又小众”的过户方式,是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这种方式上,需要开具的证明材料只多不少,房产过户流程也压缩不了多少时间。更关键的是,很多地方这种途径不给办!建议题主可以先去问问,如果可以,最好;不行,再回到上述介绍的途径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一人一半,想要过户,还得问问她的子女,因为她的子女有继承母亲一半的遗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若配偶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若房子系配偶婚前财产,由你、配偶的子女及父母,共同继承。
若房子是你俩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你所有,另一半系配偶所有。配偶的一半,由你、配偶的子女及父母,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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