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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遇害案被告人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你怎么看?
死刑,的人,天经地义浙大女生遇害案被告人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浙大女生遇害案被告人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你剥夺别人的生命的时候难道你就没有想到会被判死刑的吗?你有杀人的勇气为什么就没有去承担责任的勇气呢?你不想死,难道受害者就想死吗?你这是什么强盗逻辑?人渣一枚!垃圾一堆!像这种人渣恶魔真应该凌迟处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而且在现有刑法中也有死刑,手段如此恶劣,不判死刑,不平民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考上浙大,将来就是一名优秀人才,太可惜了!若不必须严惩凶手,国家不容!天理不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杀人了,就不想死了,只能说垃圾而已,有那勇气要自杀,还想祸害人,到美国去发泄下,还算勇敢,找个弱女欺负,还上诉,无耻懦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浙大女生覃某被无辜杀害的消息引起社会公众的极大愤慨!
凶手熊志成罪恶滔天,虽然判处死刑,但都难解人心头之恨。
一个社会渣子,一个赌徒,负债累累欲念轻生,自己死就死了就像一堆垃圾一样也没人理会,但他为什么要去伤害一个素昧平生,素不相识无辜的女大学生呢?
去年11月上旬,熊志成来到杭州并多次去风景区,欲在自杀前先一个杀人。11月13日,熊志成再次来到景区,遇到了单独旅游的刚从英国回来的浙大女生覃某。
熊志成便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刺覃某胸腹部数刀,并将其推下山坡。随后,熊志成又爬下坡对受伤的覃某进行强暴凌辱,随后将覃某残忍杀害。
这样一个残暴之徒,不判死刑无法给社会交代,更无法给覃某的家属及覃某的在天之灵交代。
11月11日,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开庭审理,法院经过不公开审理后,当日下午公开宣判,驳回被告人熊志成的上诉请求,维持对熊志成执行死刑的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样的人渣,死刑是必然的。但即便是死刑,也难解人们心中的愤怒。一个社会渣子,一个人渣,自己死就死了,为什么要去伤害一个无辜的大学生?
这样的人渣就是死1000次,10000万次,又怎么能够换得回来那个被无辜杀害的女大学生呢?
一个素昧平生,无冤无仇的人,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卑劣、低俗、堕落、罪恶嫁祸到他人身上呢?要去剥夺他人的生命呢?
熊志成被判死刑大快人心,但是我们同时又一次感觉到万分悲痛。
希望能用这个社会人渣的死,给覃某的家属带来些许的安慰,能够告慰覃某的在天之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死刑不仅仅是惩罚罪犯,更是对被害人生存权的遵重,更是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手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国要没判死刑的话,国法就乱了套了,谁叫你杀人的,你后悔没用,杀人时你不想想杀人尝命的,别人命你可以剥夺,那你的命就要活着,为什么。像你这种人不计后果的,应该枪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杀人尝命,严惩凶手,维护法律正义和人民安宁,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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