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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猝死,学校该不该负主要责任?
学校,学生,老师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猝死,学校该不该负主要责任?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一天学生问我:老师每到过礼拜你就说不要在家刷抖音、打游戏,多出去转转,那你说说你小时候的童年趣事吧!直接吓我一身冷汗,我可没敢说,我要是说了他们真的按照我说的做了,恐怕我的饭碗就丢了。就拿现在这个季节说吧,我们乐此不疲的事情是:凿冰捞鱼,我可没敢说!
这就涉及到了安全责任问题,如果真出什么问题,说是老师说的冬天的趣事,他们去模仿了,我也难辞其咎!
体育课出现猝死要分不同形式吧!假如学生知道自己身体不适,没有和老师请假(老师不知道学生身体不适),这是一种结果;如果说学生突发疾病,没有任何前兆,这是一种结果;如学生知道自己身体不适,老师也知道此情况,扔参加体育活动,这又是一种结果;总之,现在公家摊上这种问题,都很难处理。还是需要家长和校方多沟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负主要责任!
不仅学校该负主要责任,体育老师也有相关责任!
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既是教学方法,也是教学要求!
这里,无论跑步的运动量对于其他学生多么正常,但对于这个猝死的学生来说,无疑是太大了,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于是直接导致了猝死!
换句话说,如果体育老师从学生的承受能力出发,让他跑步,断不至于发生猝死的悲剧!
因此说,体育老师不够细心,没有尽到责任!
教育界有一种观点,评价体育老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虽然有点夸张,但却是事实。
体育老师基本不备课!就是备课,也不会像文化课老师那样认真、细致,不仅备教学内容,还要备教学的主体,考虑到每一个的学生!
上体育课,给人的印象是——非跑即跳,要么就是“玩”,没什么科学性可言。
这位体育老师,纵使他上课之前备课了,也没有备到这个学生,充分考虑到他的体质、他的承受能力,于是让他超量地跑步,终于猝死!
进一步明确地说,如果这个学生少跑步,或者不跑步,他就不可能猝死!
跑步,是学生猝死的直接原因!因此,学校和这个体育老师脱不了干系,不能强词夺理,说自己没有责任!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学生是在“自由活动”时间猝死的(不是“放松活动”,特注),那么,体育老师虽有关系,但没有多大责任,最起码不需要负主要责任!
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我这里建议两点:
一、家校协商,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赶快处理,息事宁人,不要影响将后的教学;
二、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老师的教育、要求,上课一定要认真负责、不仅面向全班负责,还要负责到每一个学生!
(我是“孙老师谈孩子教育”。不求答题有功,只求对人有用;不求多么好听,只求一片真心;不求长篇大论,只求入木三分;耽误别人时间,等于谋财害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无论是同学之间发生摩擦,还是因老师处理问题不当等各种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我们法律上早有责权判定。
对于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猝死的事情,造成猝死的原因和此事发生过程中,老师对此事的细节处程决定着学校该不该负责任,或者负多大责任。
一、猝死原因分析
学生因跑步猝死的均属特例,学校很少能碰到,在入学伊始,学校都给学生建有健康档案,仔细询问家人孩子有没有过往病史,家族病史什么的,如果学生是特殊体质,学校会格外照顾,不会让学生做任何剧烈活动,并格外关照他。
如果在入学伊始,家长已经告知学生的过往病史和家庭病史的,如心脏病,过敏等,老师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并没有照顾该生的身体而造成学生猝死的,学校及老师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下图所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中第(七)项明确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才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学生出现意外情况学校及老师的处理细节分析:
如果入学伊始,家长并没有告知学校学生有特殊情况,但“学生在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如下图第(八)项中所规定的那样,学校也要付相应责任。
因此,学校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过失的大小,在学生上体育猝死这件事上,事前对学生的了解以及出事的过程中,老师如何处理就显得异常重要,如果老师不知道学生的过往病史,家长也不知道或者知道却向学校隐瞒了病情的,学校是否有责任或责任大小就要看出事后如何处理,如果学生在体育课上出现异常,老师第一时间安排学生急救的,学校的责任要少很多。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五)条中做了明确规定,对“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或者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具体法律条文如下图所示:
学生在学校过集体生活,有些磕碰难免会发生,如果是发生在课间,因为学生之间的追逐玩闹造成的磕碰,这种情形,一般都是谁伤害谁负责,但是对于意外事件的责权分成,则要分析此事的前因后果,以及过程处理,有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就有了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即使这样,处理起来也相当复杂,因此请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才是最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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