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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殴打并往河中拖拽浸按一女孩,绥中警方:2人被刑拘, 你怎么看?
法律,年龄,这是多人殴打并往河中拖拽浸按一女孩,绥中警方:2人被刑拘,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怎么看、必须严惩!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能纵容、更不能法外开恩,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好孩子的,不是保护未成年犯罪分子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严惩,引以为戒!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必须得刑拘,因为这是犯罪,这是故意伤害,这是触碰法律的底线,对于这种恶劣的犯罪行为,给予刑拘才是对法律的负责,才是对受害人的负责任,有人说这是校园欺凌,这是同学之间的矛盾,不管是那种,他们这是犯罪,已经对那名女孩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心理伤害,打击一切犯罪,用法律去遏制,才能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这件事情视频上传网络后,让人感到害怕,这些年轻人,也或许是未成年人之间的狠毒,以及对于法律的触碰,都表现出来了他们的法盲及教育缺失,既然正常的教育不行,那就用法律来教育。
那名女孩起初被那名黄衣女子抓着头发殴打,后一名黑衣男孩又将这个女孩殴打拖拽至河里,这个被打女孩一直求饶并说自己错了,真的触目惊心,让人感到恶寒。
警察就是维持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打击犯罪分子的,也是人民的依靠和坚强后盾,所以说警察的指责就是对于这种犯罪分子公平公正的进行法律抓捕,对于这种恶劣的犯罪行为,只有刑拘才是对法律的捍卫和对受害人的保护。
或许这些人还是未成年人,可是从视频来看,她们并不小,也接近成年,自然是已经到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的年龄,那么他们就必须得付出代价,如此恶劣的行为,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他们咎由自取,也是他们自作自受,她们就应该承担这个后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判刑!属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违返治安法!二人以上为!群体故意伤害!杀人罪!路人看到不制扯!不打110举报!均有责任!!所以上人!有罪判刑并赔偿受害者!精神费!和衣服!手机!工日!学日!医学费等费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件事情受到了不少人的关注,大家关注的重点无疑是因为又是未成年人所做的事情。而对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如何取舍,一直是近年来人们比较重视的一件事情。
此事发生后,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重视,并随即将涉案人员抓获。受害女生张某15周岁,已辍学。主要参与施暴的有两男两女,田某,男,16周岁;董某,女,14周岁,为绥中职专在校生;齐某,男,18周岁;赵某,女,16周岁,为社会无业人员。
事情起因是田某怀疑张某背后传播其生活隐私,双方发生口角,田某随即纠集多人对张某实施暴力。目前,齐某,赵某被刑事拘留,其他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人员,调查处理中。
此事中的四个人均为未成年人,本应该都在学校学习,却辍学的辍学、在社会上游荡的游荡,其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事情的发起人田某,仅仅是因为自己怀疑,便对张某施以暴力,足见其思想之极端。即便证实张某说了不该说的话,也应该冷静处理。
在这件事情中,只有齐某年满18周岁,属于成年人,所以被刑事拘留了。有意思的是田某和赵某,赵某出生于2003年9月4日,而此事是发现在2019年10月20日,赵某刚好年满16周岁,因此也被刑事拘留了。而田某是出生于2003年10月29日,到事发当日,还差9天年满16周岁,因此,作为事情发起人的田某没有被刑事拘留,为绥中民警的严谨点赞。我为什么会在事件介绍中注明田某为16周岁,因为到今天,他已年满16周岁7天。
我们都知道,大家一直在讨论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基线是14周岁,按理说,这几个人都已经达到这个年龄标准,为什么对差9天满16周岁的田某和已满14周岁的董某没有刑事拘留,可能是因为这个案件所造成的后果还没有达到那么严重的程度。尽管受害者张某被拖到河中时几次被往水里按,但人还活着。如果张某没有活着从河里出来,可能处理结果会不一样。我们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14周岁是未成年人承担重大刑事责任的年龄标准,而16周岁是未成年人承担一般刑事责任的年龄标准。
综合来看,这也可能就是这件事情的最终处理结果,毕竟,一切都是按法律程序走的。至于被刑拘的齐某和赵某会如何处罚,尽管这件事情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处罚可能也不会太严厉,因为并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后果。而董某和刚满16周岁一周的田某,很可能是接受批评教育,毕竟具有年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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