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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男子偷手机不到两小时就被抓,同伴向民警求情:他也有脸面, 你怎么看?
南宁,财物,自己的南宁男子偷手机不到两小时就被抓,同伴向民警求情:他也有脸面,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南宁男子偷手机不到两小时就被抓,同伴向民警求情:他也有脸面,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胆敢触犯法律,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就必须依照相关法律严惩。天网灰灰,疏而不漏,邪不胜正,警钟长鸣,莫要把法律当儿戏。近两年南宁社会治安环境,已经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正是国家打黑除恶的英明决策下,为广大老百姓创造了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安居乐业是老百姓永远最大的愿望。想起十年前,南宁街头偷抢手机、盗贼电动车,真的是时有发生。卖黑车、黑电瓶、黑手机,竟然好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南宁朝阳步行街、中山路夜市成了偷抢手机的重灾区,而秀灵路六医院附近成了兜售黑电动车的集散地。一时给老百姓带来了人心惶惶的阴影,南宁公安机关立即重拳出击,组织人力物力,增加便衣警察,陆续抓捕在街头偷抢手机的团伙。还在街头主要路口设立警察驻地,开创全国之先例,市民纷纷拍手称赞。针对电动车被盗案件的上升,南宁市公安机关,长期出动大量警力,白天与黑夜不定时在各路口设卡查车,发现黑车或车上有盗窃工具,立即抓捕。这种雷霆行动,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市民明显感受到社会治安的大大改善。南宁公安机关的大量付出与努力,换来了市民的更多安全感、幸福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与称赞。所以坚决支持南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盗窃偷抢行为,绝不手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很荣幸来回答这个问题,我来谈一下我的看法。
我感觉这是个逗比,他应该是来搞笑的,俗话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你当初这么做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考虑到这些呢,为啥非的要过去了才知道后悔呢,怎么还有脸说他也要脸面的,他的脸面从他刚开始做这行的时候开始,就已经被他自己丢尽了,不是别人不尊重你,而是你自己作的让别人看不起你了,所以说对于这种人应该严惩。
这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了新闻报道视频,人证物证俱全,犯事男子都作贼心虚不出声,同行的女子居然还为其狡辩说是手机是捡的,而不是偷的,也是醉了。
那么,“捡拾”与“盗窃”的区别究竟在哪?
所谓捡拾,指行为人在财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丧失对财物的管理后取得的;而盗窃,则是指行为人通过秘密窃取手段使财物脱离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管理。如此看来,捡拾与盗窃的划分标准应该是财物是否处于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控制范围。如果财物管理人已经丧失了对财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行为人取得了财物的,行为人不构成盗窃罪;如果财物管理人本来对财物进行管理和控制,而行为人通过秘密窃取手段使之脱离管理和控制,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新闻报道说,男子已被拘留,那么其行为已被认定是盗窃无疑了。同行女子为其声誉着想,为其辩驳,从感情上来说无可厚非,但法律是讲证据的,容不得半点情面,否则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时对错往往在一念之间,一失足成千古恨。
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不能拿不能要,这是每个人都必须从小就应该懂的事,一旦你禁不住诱惑去偷了东西,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几次,只要这个行为发生了,就触犯了法律。家庭、学校的教育没能把你教育好,那就只能轮到法律来教育你了。
如果说家庭和学校教育还以教育为主,那么法律就铁面无私了,再怎么求情都是徒劳的,因为民警只是执行法律法规条款,那是他的职责所在,他也只是按章行事,谁犯了法,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没有人能够例外。
慎独,对法律保持应有的敬畏,希望每个人都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要等触犯了法律才想起自己的行为丢脸,到时再怎么求情,再怎么声泪俱下也是没有用的,为时晚矣。
这就是我对这个事件的一些看法,那么,读者们,你们又是怎么看呢?
@南宁人南宁事,以独特的视角关注南宁发生的大小事,关注我,带你读懂南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值得同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任何人做了犯法的事情,都要为自己的后果承担责任,你是成年人要管理好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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