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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制度有哪些是继承秦朝的?
秦朝,西汉,刘邦汉朝的制度有哪些是继承秦朝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汉朝的制度有哪些是继承秦朝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楚汉战争的大赢家刘邦所建立的西汉王朝,其制度大多是继承和发展了秦朝的旧制。但凡各个行政机构,官僚制度和律法,基本都继承于秦朝。
一:西汉行政组织
西汉的行政组织,上到中央,下到各地完全和秦朝一样,不过到汉景帝以后名称上发生了改变。
三公官丞相有时改称相国,太尉称大司马,御史大夫有时称大司空。九卿,奉常改称太常,郎中令改称光禄勋,廷尉改称大理,卫尉改称中大夫令,后又改称大鸿胪,宗正改称宗伯,治粟内史改称大农令,又改称大司农(太仆、少府未改)。在地方,郡县乡亭各级,只是郡级不设监御史,改由丞相随时派员一人监察数郡;郡守改为太守,郡尉改称都尉,职守与秦相同。但汉在实施郡县制度同时,又有封国制的存在,这是同秦不一样的。
二:西汉封国制
刘邦即汉王位后第五年(公元前202年)为止,被封王者共有七人。这些王拥兵据地,成为心腹之患。刘邦先发制人,逐个加以铲除,又怕各地统治不稳,便又分封同姓子弟为王。另外,刘邦的许多功臣,则沿秦制又多被封为候爵。王所受封的郡为王国,在等级上王国与郡相同,侯所受封的县为侯国,在等级上侯国相同。王国的政治机构与朝廷相同。
除太傅(王的辅佐)、相国(掌管王国军事)由朝廷派遣外,御史大夫以下官职,均由诸侯王自行任免。侯国内设相,相的职位相当于县的令(长),秩禄与县令长完全相同。所以,汉的封国制是郡县制基础上的分封,并不改变郡县制的地方行政机构,不过,汉初王国有独立的财政和军队,与直属中央的郡县互相交错,这就造成了统一政权的割据局面。
三:西汉任官制
西汉任官制度也是沿袭秦朝又有所发展。秦商鞅变法,制定爵二十级,因军功而授官爵。在制度中又规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后来又有“粟爵粟任”,许多地主就有了参与政权的阶梯。秦统一后,更加明显,一般官吏都从富有者当中推举出来。许多官僚,大半由郎、吏出身。郎为皇帝身边的侍卫集团,他们一部分来自家里资金富有者(五百万钱以上)的子弟。吏为各级官吏的办事人员,这些小吏的选拔,也必须家庭资产在十万以上方可,后来又规定家产在四万以上起始,可被推选为吏。
此外,西汉皇帝还令郡守察举"贤良方正"、"孝弟力田",没有家庭资产的限制,当然他们不会是贫贱者。通过察举制选拔地主阶级人才,以扩大西汉政权的社会基础,所以从国家机构任官制度上看,西汉在秦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
四:西汉律法
汉朝法律也沿袭秦朝。刘邦参加过农民起义,了解人民对秦朝苛法的憎恨,所以他入关后曾宣布"除秦苛法"、"约法三章"。但那不过是收买人心的权宜之计。他建立起统一王朝后,所谓"夷三族"、"具五刑"、"挟书之律"、"妖言令"依旧执行。后来,他又令萧何根据秦律,制订汉律九章。
过去人们对秦律并无所知,自一九七五年湖北云梦秦简出土后,对秦律真貌才真正开始有所认识。原来以为秦律即李悝的《法经》六篇,然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例如云梦秦简中已有厩苑律,它说明九章律中的厩律当然不是汉的创制,而是秦律的延续和发展。萧何九章律之外,叔孙通又作汉律傍章十八篇,以及后来又有许多新律不断增加,合成汉律的全部内容。
汉律的基本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法令条文不仅官吏可以随意解释,而且皇帝随时可以用命令加以改变、补充或取消,皇帝的命令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地主阶级来说,法律也只是有条件的适用,在制订法律一开始就有用金钱、入粟赎罪的规定,汉惠帝时期就有交纳六万钱,即可免死的情况。
五:西汉国家军制
西汉封建国家军制,也完全继承秦朝。汉初在长安设有南北军两支驻屯部队,守卫京师。南军由卫士组成,由朝廷直属各郡的屯兵轮番充当,在卫尉统率下,担任宫城城门的警卫,皇帝出巡时扈从,是皇帝的近卫军。北军由材官、骑士组成,征发三辅地区的青壮年担任。北军职务是京师宿卫,由中尉指挥。在地方郡国设有轻车、骑士、材官、楼船等兵种,郡由郡守、郡尉统领,王国由中尉统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汉朝基本都是承袭了秦朝的制度,汉朝继承秦朝的制度有:
一:承袭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
二:承袭秦朝的监察制。秦朝开始形成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汉武帝发展为刺史制度,监察郡国等地方高官。东汉时,刺史地位进一步提高,后成为地方长官,掌军政。
三:承袭秦朝的郡县制,郡守县令的任免权归皇帝。汉朝没有大量分封诸侯,项羽分封18路诸侯,最后搞的天下大乱。刘邦铲除了异形诸侯王。但也因为分封同姓诸侯王而最后导致汉景帝时候的七国之乱,可以说刘邦并没有完全继承秦朝的郡县制,这一点刘邦不如秦始皇。刘邦认为都是自己亲人,不会反自己,但是他不清楚,他在的时候没有人敢造反,但是他死后,他的子孙互相都不服谁,都认为自己可以坐皇帝。
四:承袭秦的田租、户赋徭役、兵役制。西汉发展为编户制度,以加强对人民的管理和控制。汉代封建国家直接控制的平民。两汉对百姓的管理,由汉武帝时期开始推行的编户制度。为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汉代政府实行极严密的户籍制度。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居延汉简》曾记载编户齐民户籍情况,如户主徐宗:“居延西道里徐宗,年50,妻1人。男同产2人,妇同产2人。宅一区值3000。田50亩值5000。用牛2值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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