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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敢要回来吗?
当事人,法律文书,规定借钱不还,敢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借钱不还,敢要回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俗话说得好“借钱时是爷,要钱时是孙子”。这话一点不错,当今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凡是借钱的都是朋友,借出去就不说还了,去要钱推三推四,就是不还,要的紧了就翻脸,还说些不三不四的恶言。我认为借出去的钱一定得要,血汗钱不能打水漂!必要时动用法律手段也要追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拿起法律武器向老赖开火!借债还钱,本是做人的基本诚信。当然用法律追债,你事前得立好借款字据,描述准确,有签名按指纹等等,必须有效才得,这样以便不时之需。我个人认为,借钱之前,就要自我评估,以勉自己成为人家眼中的傻B或是“孙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很多人因为人脉的积累所以难免会涉及到基金回流,或者暂时使用,现在很多朋友遭受着到期不还,或者人借钱之后不见踪影的困扰,到期不还又不好意思去张嘴提醒,因为不想因为一点钱而破坏彼此的情谊,不张嘴提醒他又不自觉或者一句话也没有,所以,在借给朋友钱的时候就不要想着多久能还了,如果金额巨大就写份书面材料,不需要金额的相信你也能根据你们之间的交往,情分而定夺你的借钱金额,还有一个重要的信息点就是很多生意的伙伴向你借用资金,往往这些钱金额巨大,而又是你的合作伙伴,所以导致你们之间可能是口头协议,但是有书面协议,有时候也会因为对方破产或者负债导致资金回不来,所以建议大家在与合作方借钱的时候也要擦亮双眼,在眼下金钱与人脉的社会,我们都应该理性规划钱财。而不是江湖义气,否则最后受伤只有自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来,但民事纠纷不用到警察局立案,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必须履行。
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民事诉讼法》同时指出关于民事判决后,执行方面的若干问题: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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