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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一代课教师有偿补课被举报,教科局查实后将其解聘, 你怎么看?
老师,教师,原平原平一代课教师有偿补课被举报,教科局查实后将其解聘,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原平一代课教师有偿补课被举报,教科局查实后将其解聘,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个学生补课费300元每月,每个月有20人参与补课,给老师的实际补课收入是6000块钱一个月,在原平这样的小地方能不让人眼红吗?
首先,补课的事情有理没理,必须要拿到桌面上来讲,不管是从政策上,还是教育公平以及部分家长的接受程度上来说,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都是应该要予以否定的。这是所有讨论的基础,属于价值取向问题,如果连这一条都不承认的话,任何的讨论都是没有意义的。
其次,代课老师的身份不能成为有偿补课的借口。代课老师也是学生在学校教师队伍组成的一部分,虽然职业的稳定性和收入和编制内老师没得比,但代课老师之所以能够进入教师队伍,师德是必须要放在第一位的,那么对代课老师的严格要求自然也不例外。
最后,为什么很多家长还为这个代课老师鸣不平以及感到同情?道理很简单,现在社会上的辅导机构收费太高了,而这个老师300块钱一个月的价格,可以说是良心价,既能够帮助家长解决孩子辅导问题,还可以节省很多的钱。现在教育局一查处,这些家长就失去了性价比如此之高的课后辅导,当然觉得不平了。
与此同时,人都是有恻隐之心的,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不在少数,但为什么就是这个代课教师被推上台面,我想这也与代课教师处于劣势的地位有关系。
所以,该代课教师被解聘是理所当然,但我们更多的是希望看到对待所有老师都是公平的,如果是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发现一次是否也可以直接解聘?值得深思!同时我认为应该尽量减少代课教师的比例,这种历史性的产物必须要尽快消除,否则我们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与质量如何提高!
如果你是学生家长,你会对这个老师产生同情吗?欢迎留言分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原平一代课教师有偿补课被举报,教科局查实后将其解聘,你怎么看?
原平永康小学这个49岁代课教师虽值得同情,但教科局处理是合理的。
代课教师工资低是普遍的现象。我们这边小学代课教师工资2000元,一般一学年一聘,签订劳动合同也签订《不参与课外有偿补课承诺书》。
学校给代课教师办理社保。扣除教师个人自已应出社保部分,每月工资只剩下1700元,一年拿10个月工资,剩下2个月如果第二学年续聘,学校给缴社保费,但没有工资。
说来也是值得同情的,剩下两个月没工资,能去干什么呢?找一个只干两个月的工作有点难吧!
49岁的代课教师考入编也没机会了,代课除了是对教师这个职业的喜爱,同时也是为了谋生,也有苦衷和无奈。
但是,代课教师做为师资力量的补充,其角色定位就是老师。一入职就和学校所有老师一样,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制度。
如果代课教师工资低可以补课,那也可以做其他违反规定的事吗?比如体罚和变相体罚、迟到早退、带彩打牌等等。
国家已经规定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代课教师补课收钱,也是违反规定,就必须接受处罚。所以教科局将其解聘是合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馈您!
老穆有话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老穆认为,作为一名代课老师,就要做好代课老师的本职工作。倘若你想利用“代课”之契机,以“学校教师”之名,行“补课”之实,那就要受到严惩了。
近日,有市民在山西原平市政府官网市长信箱举报称,当地永康小学教师杨某在校外私自补课。
“课上不讲课外讲”
“对不去她那交钱补课的孩子是多么残忍,同时,也给交钱补课的学生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和学习压力”。
得到举报后,教科局监察室会同永康小学,通过询问学生、走访或询问家长等形式,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
经查,杨某为代课教师,已在该小学任教3年,担任班主任兼语文教师。
自9月9日起,杨某组织部分学生在校外私自补课,每生收费300元/月,“共计招收20名左右补课人员,基本为本班学生”。
在铁的证据面前,杨某承认了这件事。
对此,教科局处理如下:
【1】要求永康小学对杨老师进行解聘;
【2】责令其退还学生补课费。
【3】要求学校在全校教师会上对其行为与处理做通报。
(一)学校及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有偿补课,一经查处,必须严惩!
老穆在此说明一下,何为“在职教师”?
【1】公办学校在编老师;
【2】公办学校代课老师;
【3】民办学校正式老师;
【4】民办学校劳务派遣老师。
(二)中小学在职老师私下有偿补课,该受到如何惩罚呢?
情况一 : 情节轻微的,比如所补学生少,为初犯,处理如下:
【1】责令教师退还来补习的学习补课费用;
【2】给该教师以警告或记过处理;
【3】当年师德评价不合格,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4】扣发半年绩效工资。
情况二 : 情节较严重的,如补课时间长,办班规模大,处理如下:
【1】责令教师退还补习学生的补习费用;
【2】给予记过或降级处分,并通报批评;
【3】扣除半年绩效工资;
【4】师德考核不合格;
情况三 : 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并且受到群众举报并影响恶劣的,处理如下:
除了受情况一和情况二的处分外,还有调离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开除教师队伍,三年内不得再聘等等严重处分。
(三)代课老师,虽然不在编,但请不要打擦边球!也希望学校加强代课老师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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