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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废弃房屋能再次利用吗?
宅基地,农村,土地农村废弃房屋能再次利用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综上所述,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权,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我想大家伙都知道房子越是有人住房子怎么都不会塌,就是漏点雨它都不会倒,就是好房子经常没人住,时间长了有时候它都会塌半截的,这就是人气,房子得有人气才会好。
要充分利用好不住的房子,如果喜欢花的可以在房子里养花,也可以养兔子鸡鸭鹅等,到时候还能给自己带来经济收入,不能把房子空着,空着反而对房子不好,能利用起来在好不过了。
人总要落叶归根的,不管你走到天南海北,老家永远是我们心里最暖的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政策规定,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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