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有农村宅基地,后变为城市户口,宅基地怎么办?
宅基地,承包方,发包方有农村宅基地,后变为城市户口,宅基地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有农村宅基地,后变为城市户口,宅基地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如果本人迁到城市,变更为城市户口,原来农村的自留地应保留,由家人继续耕种承包,如果全家迁入县级城镇,承包土地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承包,如果全家转到设区的市,也就是地级市,承包的土地就应交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土地,只有集体成员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如果原集体成员户口迁出农转非了,则不能再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重新用于分配使用。
如果原宅基地上还有房屋的,并且可以正常居住使用的,在房屋存在期间还是可以保留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房屋一旦损坏不能利用了,则必须退出多余的宅基地,也就是由集体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的条条框框我不懂现状就是你房子没拆就还是你的。你要和村上关系还不错重建也是没有问题。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