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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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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否违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积金不存在单位不交的问题,只要你参加工作时和单位莶定了正式的劳务用工合同,用工单位就应该义无反顾的为务工者交纳五险一金,其中一金指的就是公积金,公积金是每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享受合法权益是每位在职工在工作单位的劳动报酬,不容受到侵害,公积金本着个人扣款多少,单位增加多少按1比1的比例进入个人账戶,不同的是公积金的扣除会有许多比例,从5%到20%不等,只看你参加的是什么等级了,一般基层务工者只能是5%的档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明确告诉你,违法的。
但是实际在执行中,难度很大,很多公司因为利润等因素,除了国企、外企、房企等效益好的单位,其他多数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不到位。
根据条例:企业要按时缴纳社保公积金,其中以下两条也有相关处罚规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实际企业未按照此规定,公积金中心执法难度也较大,员工也很少因为这块去跟企业追缴。很多企业哪怕缴纳,也是未按照实际基数缴纳。
但公积金对于刚需来说,确实是实实在在的福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劳动法没有任何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任何规定。
第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三,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四,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规定单位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法规,劳动法不规范住房公积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好像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一金,不过五险的话好像有规定必须缴纳的,五险包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养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违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违规,但是不违法!我们单位就不给交公积金,同事们去过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过。公积金不是国家法定强制缴纳的!和五险有区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违法,公积金不像医疗和养老不是强制要求给员工交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吃了八年空饷也没人说我违法。我的微博地址 https://weibo.com/5332459533/profile?rightmod=1\u0026wvr=6\u0026mod=personnumber\u0026is_al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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