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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孩子,自己的,对方离婚之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多人都觉得不让对方见孩子不对,我觉得那要分情况,如果对方很爱孩子,在乎孩子,虽然两人没感情了,但还是一个好爸爸,那还是要让孩子感受父爱的;如果对方是出轨了,只在乎小三,对孩子不闻不问,那就告诉孩子爸爸死了。
我外甥女结婚半年怀孕三个月的时候,男方出轨了,现在孩子4个月,整日不着家,和小三鬼混,偶尔回来也很少抱孩子,工资基本都和小三消费了,孩子的奶粉、纸尿裤等都是外甥女买,那人基本不尽父亲义务,外甥女觉得这种婚姻也没必要维持下去了,现在想离婚,孩子自己养,交给那人她也不放心,现在都不爱孩子,和小三结婚后有了孩子更不会对孩子好,她想一次性断完,以后不想再和那人有瓜葛,也不想让孩子知道自己有一个道德败坏的父亲,她不打算要抚养费,也不想叫孩子认那个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但是有的人抛弃自己的孩子很多年都没有来看一次孩子的养过孩子的也有很多的那样的人,重男轻女观念比较重的,他就没有那样的善心的,大人离婚,该看孩子还得去看,该养孩子也要的去养孩子,不让看孩子那样做不大好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不让看孩子,那就不要步步紧逼。
你越是想着去看孩子,对方就越是知道你的在意。从而捏住你的七寸加以操弄。
不妨横下心破釜沉舟,让孩子在她(他)家安静地成长,反正孩子小,小时候的记忆终究淡漠,待到孩子上了幼儿园,你的机会就来了……。
你可以和幼儿园老师取得联系,找机会互动,只要你时不时以好的形象,出现在孩子的成长中,孩子就会记得你。
我有个离婚的朋友很洒脱,既然你不要我看我的孩子,你们就好好替我养着。结果是孩子读了大学,自己主动来认父亲,父亲说等你结了婚在回来。前妻家傻傻地掏钱替孩子结了婚,儿子却与父亲相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实在过不下去,把双方的关系,孩子的问题处理好,好合好散,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离婚后,不让对方看孩子,是一种典型的报复心理。是离婚前双方的积怨没有消除。通过不让对方看孩子,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从而达到某种心理平衡。
这种情况不好断然下结论,孰是孰非。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但无论怎样,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拥有父亲、拥有母亲的权利;孩子拥有父爱、拥有母爱的权利。
夫妻离婚,法律可以使二人不再是一家人,但夫妻共有的孩子,这种父子,母子血浓于水的关系,是任何东西也割舍不开的。
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双方应放下积怨,要让对方看孩子,让孩子拥有有一个健康的心理,茁壮成长。
否则,将来你会后悔的!
你以为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个人的际遇不同!我儿子爸爸出轨,离婚!刚开始孩子抚养权跟他!但是他不让我看孩子,还跟孩子说如果我给他我的房子,他就让孩子来我这住几天!后来因为他根本不管孩子学习,也不让我旅行探视权,最终我起诉了!谁知在庭前调节的时候,前夫突然改口说抚养权归我,他享有探视权,唯一条件他不给抚养费,还让我写了承诺书,以后我不想他追讨抚养费!为了孩子我答应了,儿子跟我了!但是不知怎么,孩子一直拒绝去他爸爸那里,每次我劝孩子,去看看爷爷奶奶也好,其实我不想让孩子活在恨里,那多累呀!十多岁的孩子似乎到叛逆期了,死活不去,因为这样他爸还报警了,说我阻止孩子去他那里!这世界什么人都有,最渣的让我碰到了!我现在觉得孩子不去就不去吧!这是他的自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两点
1.你的前夫或前妻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孩子身心健康需要的,你不能干涉。
如果干涩,对方起诉到法院,判决你要协助探望。你仍然不履行,法院可以对你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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