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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孩子,自己的,对方离婚之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离婚之后,如果监护权是由其中一方取得,那么另一方起码会享有探视权,我们称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会面交往。通常,都是由双方协议,并配合各自家庭的生活作息,如果双方父母是和平分手,又能理性沟通,其实在离婚协议书里,我们都会建议书写「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协议,不得妨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作息」等文字即可。
但如果父母双方在分开时是处於决裂的状态,甚至双方各自的原生家庭也因为过度介入而水火不容,就容易出现担任主要照顾者的一方,以各种藉口阻饶对方的探视,譬如:规定探视方不能带孩子回去过夜、屡次到了协议好的探视时间就说孩子不舒服取消探视、不让探视方单独探视孩子,一定要照顾方在旁监视,或显然不合理的探视时间像一次5~10分钟,一个月只能见一次面等等。
遇到像这样的状况,探视的一方可以向法院声请裁定与未成年子女的会面交往方式,而且如果对方不遵守的话,还可以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通常法院会先发函请求照顾方改善,如不改善法院可以课以怠金。
那么通常,法院都会如何订立会面交往的方式呢?所谓的探视的时间,是有『行情』的吗?
如果对方给予的探视的时间显然不如法院通常会裁定的『行情』,当然就可以考虑直接声请法院来裁定,拒绝让对方刁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做为父亲,你有去看孩子的权力。
但是我想问几个问题。
1.你和你的前妻是因为什么而离婚?这个问题很重要。(是你的原因?还是你前妻的原因?)
2.在还没有离婚时,你对家庭,对孩子,又是什么样的,有尽到做为丈夫和父亲的义务和责任么?(如果婚姻关系还在时,你对家就没尽到义务的责任,那么现在你的前妻会很难相信你)
3.为什么法院把你的孩子的扶养权判给你的前妻?
4.现在每个月有按时给你前妻,孩子的扶养费么?
如果以上第一第二条你做的都很好,特别是对孩子,那么我想你的前妻是没有理由不让你看孩子的,如果做的不尽人意,现在离婚了又来想管孩子。估计你的前妻,很难做到让你随时的看孩子。作为女人,如果在平时生活在一起你对孩子就不管不顾,那么离婚了。你做的一切在你前妻的眼里只不过是在演戏,她辛苦带孩子,照顾生活,学习。看.《小欢喜》里面的宋倩,就知道一个女人带个孩子,多不容易啊!
如果你的前妻就是那种不讲理的那种,如果实在想要看孩子,你可以要回孩子的扶养权。
应该找个时间跟你的前妻好好聊聊,让孩子得到平衡的父爱和母爱。
希望这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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