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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男子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向店主索赔4万元被驳回, 你怎么看?
饭店,霸王餐,责任樊城区男子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向店主索赔4万元被驳回,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樊城区男子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向店主索赔4万元被驳回,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吃霸王餐本来就不应该,自己逃跑摔伤,自己负责,怎么可以向店主索赔,这明显是社会无懒啊!理所当然要驳回。就算是打官司,正议的一方应该得到正确的判决,无懒的一方应该得到惩罚,坚决不能手软。这样才能扬正气,治无懒。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正常来讲,我们在饭店吃饭,如果因为路滑等原因摔伤,饭店是有责任的。因为相当于我们跟饭店方签订了一个买卖服务合同。我们来这里付钱吃饭,而饭店方在提供食物的同时,保障一定程度的安全。但是万一出现问题,饭店方的责任大小取决于过错大小。举个栗子,如果饭店提供的食物有毒,无疑饭店是全责的。如果地滑,饭店有无任何指示牌和提醒,顾客滑倒,饭店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
回到这个题目,吃霸王餐,合同自然不成立,好听点叫吃霸王餐,难听点就是盗窃。饭店这方自然不需要赔偿。
弘扬社会正能量,不能助涨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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