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商鞅变法成功还是失败?为什么?商鞅死得值不值?
秦国,商鞅,他的商鞅变法成功还是失败?为什么?商鞅死得值不值?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商鞅变法是成功还是失败呢?这个问题应该分两个方面来看,从当时秦国的国家层面来看。商鞅变法无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秦国从西域一个小国,经过商鞅的变法逐渐强盛起来。最后统一六国。秦国统一天下以后,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推行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统一文字度量衡货币。推动了中国历史的前进。
商鞅变法的本质就是把国家,变成战争机器和生产机器。普通老百姓就是这部机器上的一个零件,不允许有不合格零件,否则将受到处罚。他们不允许有思想或者只有一种思想。那就是为这个国家奉献一切。他们完全被吸附到国家这部战争机器上。至于个人的利益诉求和情感则被完全压缩甚至剥夺。
曾经我看过有一本很出名的书,对商鞅的变法大肆褒奖。而完全漠视苛政猛于虎的现实。对商鞅其人和商鞅变法都说得无比完美,这完全有演绎的成分。秦二世而亡,跟商鞅变法留下的后遗症有莫大的关系,天下苦秦久矣并非空穴来风。从这个方面来讲,商鞅变法是失败的。
商鞅最后的结局也极其悲惨被车裂。商鞅的死有飞鸟尽良弓藏,兔死狗烹的意思。随便还可以安抚那些因为变法失去利益的旧贵族,一举两得,个人认为秦国成也商鞅,败也商鞅。个人原创,欢迎指导。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商鞅的变法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各有各的观点,我认为,总体上来看,还是成功,不仅仅对当时的秦国来说,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极大的。商鞅到底是否死的其所,当然其所。
我们要细细的聊一下整个变法过程,各位看客也好自己去判断一下,对商鞅的做一些评价。
公元前361年,商鞅到了秦国,通过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到了秦孝公, 并同秦孝公作了三次意味深长的谈话。头两次, 商鞅抱着试探的心理, 故意向秦孝公讲述了一些先王之道,仁政礼治。但孝公对这些古法毫无兴趣, 最后竟打起瞌睡来了。事后还责备景监给他介绍的是个糊涂虫。 景监转告商鞅,商鞅知道孝公决心变法改革, 于是第三次会见秦孝公时, 就向孝公阐述了法家富国强兵之术,提出了变革政治的主张。 孝公听得津津有味,兴高采烈,干“语数日不厌”,决定任用商鞅进行变法。
在变法之前, 为了统一大臣们的思想,宣传变法改革的意义,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在栎阳宫召集群臣商讨国家大事。 孝公提出了自己想变法治国的主张, 征求群臣的意见。
商鞅首先表示同意。他指出 “疑行无名, 疑事无功”,力劝秦孝公去掉犹豫,赶快下定变法的决心。并进一步指出:“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 “法者所以爱民也。 礼者所以便事也。”所以圣人治国,只要能够强国, 就不沿用古法; 只要有利于民,就不遂守古礼。 劝孝公不必顾虑人们的议论。
但是,大臣甘龙却不赞成商鞅的意见。 他强调说:“圣人不易民而教, 知者不变法而治。” 极力反对秦孝公变法。 商鞅立即针锋相对地驳斥了甘龙的主张,指出了他这些话完全是世俗之见。并进一步指出: 夏、商、周三代,不同礼而称王, 春秋五霸不同法而霸。 所以,有智慧的人总是要变革法制的, 而那些墨守成规的人总是死抱住古礼不放的。 因此, 不能和死守古礼的人讨论大事,不能和墨守古法的人研究变法。
甘龙被驳倒之后,大臣杜挚也提出所谓“利益不到百倍,不能变法,功效不超过十倍, 不改换器用” 的谬论。 以“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的主张, 来反对变法。 针对杜挚“法古”、“循礼”的主张,商鞅进行了有力的批驳。 他说:“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只要有利于国家就不必仿效古法。 商汤、周武不循古礼而兴国,夏桀、殷纣不变古法却亡国。可见,反对古法的人,未必可非难,而因循守旧的人,是不值得称赞的!
在这场大论战中,商鞅论述了变法改革的重要性和意义,从而在思想上为变法扫清了道路。 变法的理论为朝廷内外所了解,孝公也坚决支持商鞅进行变法。 于是在公元前359年,商鞅
根据孝公的指示,拟定了变法令。
商鞅为了做到该赏的必赏, 该罚的必罚,使法令取信于民,行之有效,在法令公布之前,搞了一次“南门徙木”的试验。 他派人在栎阳城的南门树起一根三丈长的木杆, 并在旁边挂了一幅布告: 谁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口,赏予十金。消息传开,来看热闹的人,越围越多, 大家都窃窃私议,疑惑不解,不大相信谁扛木杆后就真会得奖金,因此没有一个人动手扛。 隔了一个晌午,木杆还是矗立在南门口。 后来, 布告上的“赏予十金“,又改成了“赏予五十金”。大家更觉奇怪了,终于人丛中走出一个大汉,抱着试探的心理,大胆地扛起木杆就走,把它送到了北门口。守门的官吏果然赏给了他五十金。 “南门徙木”这件事, 很快在秦国传开了,大家都知道商鞅执法如山,说一不二。
就在这一年,孝公颁布了变法令。 这一次变法令的内容有下列几个要点:
一, 废除世卿世禄制。 商鞅针对“有罪可以得免,无功可以得尊显”的旧风俗,规定国君的亲属(宗室)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宗室的属籍。 凡人民立军功的, 均按功劳大小赏赐。 商鞅重新规定秦爵为20级:1,公士,2、上造,3、簪袅,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即大良造),17、驷车庶长,18,大庶长,19、关内侯,20、彻侯。 凡战争中斩敌首一个,可以赏爵一级,要做官的可以给五十石俸禄的官,斩敌首两个以上可以类推。 这样,提升官爵就和立军功结合起来,没有军功的,虽富也不能尊荣。 同时,还规定对私斗要按情节轻重,受不同的刑罚。
奖励军功的规定,鼓励人们为封建国家所进行的对外战争服务,提拔了一批支持封建政权、立有军功的新官僚,使国家兵力强大起来,从而达到扩展领土,兼并别国的目的。 秦国过去的爵位是和土地相联系的, 赏赐爵位时就连带分封土地, 并给以这块土地上的统治权。 而商鞅这次所制定的官爵已和土地分离了,在二十级中,只有彻侯是有食邑的,关内侯也还是个虚名。这就否定了秦国旧的爵位制,给原来世代古有土地的旧贵族以沉重的打击。
二、实行编户制和 “连坐法”。 凡境内居民无论男女老少都登记在户籍簿上,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监督,一家犯法, 如别家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 不检举告发奸人的,处以腰斩; 告发的人, 可以和在前线斩敌者一样受奖,赐爵一级。藏匿坏人的,如同在前线投降敌人一样受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的人住宿; 否则,店主连坐。 编户制的实行,使大量农民直接变为国君的民户,加强了封建政权对地方上的控制和管理,在当时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商鞅所订的连坐法和轻罪重刑的办法, 是新兴地主阶级国家所采用的一种专制主义统治的手段, 主要目的是打击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反抗,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从而巩固新建立起来的封建国家的政权。 这种专制主义统治的手段, 在摧毁奴隶主贵族反动势力及贯彻执行新的法制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 但是,法家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改革家,他们代表的是地主阶级的利益,因而对人民群众所进行的革命斗争也是残酷镇压的,连坐法也起丁镇压群众反抗的作用。 随着历史的发展,它成为后来保甲制度的起源,起了巩固专制统治的作用。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