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老公去闺蜜工作的城市旅游?
老公,你老公,你的老公去闺蜜工作的城市旅游?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你“老公去闺蜜工作的城市旅游”,照你所讲,他的“旅游”好像只是为了给你闺蜜专程服务。他是接了你闺蜜“圣旨”,心甘情愿为你闺蜜“效犬马之劳”,像“赵匡胤千里送京娘”那样,义无反顾不求所尝地“护送”你闺蜜弟弟去见他姐姐。但“这事儿”好像没实现?
你怀疑自己老公与自己闺蜜互通款曲、眉来眼去有瓜田李下之嫌?你觉得自己老公“不应该在”你“不在场的情况(下)去联系”你“闺蜜并跟他们(两口)一起吃饭”。就是说,你认为你老公不能背着你到你闺蜜所在城市去“旅游”,即使去了也要自觉回避与你闺蜜联系,更不能主动和你闺蜜暧昧联系。你认为自己认识闺蜜早,你老公认识你闺蜜晚,他即使情不自禁产生与你闺蜜“联系”的念头,但要把该念头转化为实际行动,就必须向你汇报、征得你同意,并必须由你亲自出面带孩子似的带着老公和你闺蜜或她与她对象见面,你老公自个绝对不能擅做主张与你闺蜜单独或与你闺蜜和她男友见面聚餐?你认为只有你带着你老公与你闺蜜见面、跟他们吃饭“关系才合适”。现在你老公“越俎代庖”“捷足先登”了,你闺蜜更热情、多情地“接待”你老公了,你闺蜜“也没有告诉”你你“老公去她那玩儿”,你老公和你闺蜜都对你隐瞒事实,就居心叵测,各怀鬼胎了?
你老公没有告诉你他的旅游目的地就是你闺蜜所在城市,他更没兑现带着你闺蜜弟弟同行的承诺,但你闺蜜对此没有失望、不满,还兴高采烈带上他对象陪你老公吃饭,彼此仿佛共唱“相见欢”?你老公对你“保密”行踪,你对他行踪“完全不知情”,但你闺蜜却了如指掌;你闺蜜虽然未能与她弟弟聚首,但你老公和你闺蜜都守口如瓶瞒着“这事儿”的幕后操作,他们“心有灵犀”“狼狈为奸”,以至于把你当成空气?你“十几年的闺蜜”与你老公“一起吃饭,有说有笑的”的“约会”,是被你“鬼使神差地给老公发了一个视频”戳穿的。否则,你会被继续“蒙在鼓里”,糊里糊涂。你的每件事似乎都会光明磊落地告诉你闺蜜,你闺蜜现在却心术不正,事事对你隐瞒,有事只与你老公“单线联系”。你闺蜜更像和你老公订立了“隐瞒同盟”,两人同心竭力欺骗、愚弄你。你因此疑窦丛生很“生气”。最“可恶”的是当你质问你闺蜜为何瞒骗你时,她还气壮如牛,振振有词,甚至恼羞成怒地回怼你,说:“我让你老公帮我忙,(又不是让你帮我忙,我对你老公说就行了,)凭啥要对你说这事儿?”你老公也没觉得他与你闺蜜鬼鬼祟祟“单线联系”有什么不对,你闺蜜更因之对你出言不逊。如此看来,他俩的这次“聚会”(你老公的“旅游”)似乎还真有点“诡异”、恶劣?
但“这事儿”还是有其蹊跷处。
如果说你老公有贼心、有贼胆,他前往你闺蜜所在城市“旅游”的唯一目的就是与你闺蜜“约会”解其“相思之苦”,那么,就必须假设你闺蜜的对象是个很没出息的主儿。他必须智商低、情商低。如果他不是一个吃软饭、怕老婆、能含垢忍辱戴绿帽做王八的男人,你闺蜜在你老公面前即使微不足道的任何异常举止他可能都会一览无遗“洞烛其奸”。如果你老公和你闺蜜确实各怀鬼胎企图勾勾搭搭,那么你闺蜜会故意拉上自己的对象一起吃饭自碍手脚而故意不能随心所欲?你闺蜜让自己对象当“电灯泡”对她约会情人能有正面助益?你老公和你闺蜜如果去酒店开房约会,虽不能确保永远神不知鬼不觉,至少现在你和你闺蜜的对象都不会知道,甚至可能始终都不会知道。所以他们三人“一起吃饭,有说有笑的”场景什么也证明不了。再者,你闺蜜和她对象一起陪伴你老公,合乎情理,光明正大,不遮不掩,坦然自然。她既尽地主之谊,又避闲言碎语,哪能看出内藏猫腻,彼此暧昧的蛛丝马迹?
你闺蜜瞒着你与你老公的所有联系,或许能隐约透露出一点她在精神上找寻寄托的痕迹。如果你把这种“鬼鬼祟祟”的联系看成是对你老公的公然勾引,可能就言过其实了。你闺蜜没有三番五次主动跑到你所在城市秘密联系你老公,或者她常常无事生非主动出击恶意和她对象闹矛盾闹别扭,然后恳求你老公屡屡去她所在城市为她“排忧解难”。假若有此事实,彼此定有猫腻;如果无此事实,就是你自己疑心生暗鬼。也许你老公目前在她心里、眼里不过只是一个给点暧昧就可能昏头昏脑俯首帖耳的男人。当然也不能彻底排除你闺蜜有给你婚姻“打楔子”的故意、恶意。你的婚姻如果比她幸福,你老公如果比她的对象优秀,就有这种可能。好在你们生活在两座城市里,彼此也不常常见面,远水不解近渴,她有点内心躁动也坏不了你什么大事儿。
对所谓闺蜜要严加防范,不能全交一片心;对自己老公也要多加约束,让其明白吃窝边草(对自己闺蜜下手)是最卑劣下作最令人不齿的行径。劝老公珍惜婚姻,洁身自好,勿沾花惹草,最终害人害己。
谢谢邀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俩感情好吗
上一篇:有哪些百看不厌的电视剧?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