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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离婚后户口在村里另立一户得不到村分红给怎么办?
妇女,集体经济,组织出嫁女离婚后户口在村里另立一户得不到村分红给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出嫁女离婚后户口在村里另立一户得不到村分红给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应该向所在村委会据理力争,让他们知道他们这样做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父女权益保障法》有关条款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我建议你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直接向村委会陈述自己合理的诉求,告诉他们村里所有规定都必须合法,否则就是在违法行政。
二、可将你的问题反应到你所在村委会的上一级政府,比如当地乡镇政府的有关部门。
三、也可以将问题反应到当地妇联。妇联是妇女之家,当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相信他们不会坐视不管的。
四、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律还你一个公道!
——身为农民,生长在农村,不得不“敢言”的感言:村委会,最贴近民众的一级政府,在法制社会的今天仍然存在着“家长式”、“一言堂”、“大家族”等不法现象。个别村领导专横跋扈、一手遮天,拿自己当“法”,把自己制定的所谓“乡规民约”凌驾于法律之上!做事我行我素,常挂嘴边的话就是:“有种你就告我,除非你不在这个村里住”!多数村民敢怒不敢言。所以老百姓对农村的法制完善显得尤为迫切!村民的合法权益只有当村委会依法行政时才可以得以保护!然而现阶段农村的法制建设与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和个人素质的提高将要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谢谢您的问题,希望能帮到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在该村,就是该村村民,享有该村村民的一切权利。你可以找当地的妇联组织,帮助你维权。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参与分红。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找村干部,妇联,镇政府等进行沟通,也可以通过媒体来解决,若实在不行,找到确凿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打官司,中央出台了许多法律,如人权法,物权法,土地承包法,等,关于土地方面的法律丛书。多读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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