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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六年级,我让她面对学校教员,以消费者自居,请问有错吗?
老师,消费者,孩子孩子六年级,我让她面对学校教员,以消费者自居,请问有错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当下,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中,都对教师的权力与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请问,哪个宾馆、那个餐馆的服务员,有那么牛?
总之,自以为自己花了钱(或者有几个钱),就“面对学校教员,以消费者自居”的心态,实在要不得。个人以为,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亦师亦友、亦父亦母——在心灵与心灵的碰撞中,用“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尊师重道从来不只是说说。
在古代,给太子当老师的叫太子傅,太子傅也能责骂批评太子,给大家族做家教的叫先生,先生有戒尺,见先生都要以礼相待作揖。现在叫老师,不叫教员。请你改正称呼;
现在,孩子在学校的时间超过在家的时间,老师陪伴的时间超过家长陪伴的时间,从情感上而言,老师是他们成长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你教孩子以消费者自居,割断了师生情谊;
老师对孩子影响深远,塑造他们的性格培养他们的才能,既然以消费者自居,老师可以不管你,毕竟老师和你没有契约,你愿意孩子在学校无人关心,放任不管?
老师是孩子的前辈,是神圣的职业,你教孩子目无尊长,势必粗鄙不堪,最后眼里也没有父母,你不心寒?
错不错都是你的事,后果也是你自己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孩子如果上的是贵族学校,那你就是消费者。如果是在普通学校,那么你定位错了。首先,你孩子接受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学习是他的义务。老师是国家统一发的工资,教育学生是他们的工作和责任。如果是以消费者自居,爷不侍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前有个朋友的女儿念的幼儿园叫“宋庆龄国际幼儿园”一年的学费在十六万左右,普通的十万左右,在成都。。如果你儿子念的这类的学校你可以以消费者自居,如果不是那你接受的不过就是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公立学校能花几个钱?当然不能算你课外的各种辅导班兴趣班!一学期几百千把块钱你就可以这么大言不惭了,要是真的读的私立学校恐怕整个学校都是你的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国家的教育补助,你小孩能不能上学还是个未知数呢,还消费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你这种想法可以,麻烦把义务教育国家补贴的钱都交上补齐,再用消费者的态度去面对学校好了,或者呢,找个完全自费的私立学校去做消费者,不要又占用了社会资源享受了国家补贴还他妈一副二五八万的样子,像你这个样子的傻逼,我真的会见一次骂一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想问的是你有没有把你老板当作消费者当作上帝?你老板花钱购买你的劳力,或者脑力的时候,你有没有肝脑涂地,任劳任怨的工作?有没有把你老板当作上帝一样的对待和伺候?还有你口中所谓的教员是你花重金请的家庭教师还是花重金上的贵族学校?如果是的我认为你这么教孩子也没什么毛病!花更多的钱享受更好的服务!如果是公立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那么你给老师什么费用了?请问你是专门给老师照顾你孩子的照顾费用了?还是给老师讲解教科书知识的费用了?你也只不过花俩钱买的课本而已!你和老师之间也不存在买卖关系!也就是你们之间也不存在卖主和顾客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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