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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资不抵债,如何申请破产?
企业,债务人,人民法院企业已资不抵债,如何申请破产?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企业已资不抵债,如何申请破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可以由债务人(企业)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企业)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破产。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注册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申请人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程序属于民事执行程序,非民事债权人,如税款债权人,不享有破产申请权。
破产申请流程: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
9、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0、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到期清偿的证据。
债务清偿顺序:
优先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和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清偿企业债权。如果股东出资真实、完整,而且没有抽逃出资等损害公司偿债能力的行为,无还款能力的债务不会追究到债权人。
破产申请书应载明事项: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破产财产主要构成:
√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受理相关: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然人或法人设立公司的目的之一是营利,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则失去了企业存在的意义。我国《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同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和第7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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