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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权要求员工下班后不准跑滴滴吗?
员工,兼职,用人单位公司有权要求员工下班后不准跑滴滴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司有权要求员工下班后不准跑滴滴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干涉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挣钱和休闲娱乐的公司,都不是好公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员工下班后不准跑滴滴及其他搞副业的兼职行为,要分不同情况来说,其一、没有和另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二、在不影响完成现有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其三,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接受改正的情况下,以上公司无权干涉!相反只要有其中一条,公司就有权要求员工停跑嘀嘀以及其他搞副业的兼职行为,甚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联络到嘀嘀公司或其他关联用人单位,寻求维权。
关于禁止搞副业兼职这件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过,员工下班跑嘀嘀、做“睡觉班”的保安、开微店、做直播、写稿子等,这些副业很难称得上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便严重影响到了本企业工作任务,也不会严重到以解除劳动合同来解决。所以,对于此类搞副业兼职的处理,劳资双方要正视自己和谐处理。
那么员工兼职,企业该如何应对?
如果员工仅是兼职,并未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说目前法律界对共享经济尚不能确定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又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时,企业应该先通过面对面沟通,形成谈话记录,记录下员工存在搞副业兼职行为已经影响到工作的事实,对员工提出改正的要求,以备下次可以用影响完成现有工作任务,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接受改正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本谈话记录需要双方签字确认有效。
最稳妥的方式是把“禁止员工兼职”的条款写进公司规章制度,一旦员工存在兼职行为,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企业就可以视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吧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上,已达到对员工的警戒效果
希望员工不要因为“副业”而影响工作,希望企业善意对待兼职员工,毕竟有压力才会选择兼职。最后希望大家关注我,毕竟写稿不易。谢谢!
更多参考如下:
开微店、代驾,做兼职,员工一心难侍二主,企业怎么应对搞副业?
企管红哥 2019-08-14 11:03:50员工搞副业兼职,一直是让用人单位感到特别烦的事情。
随着互联网+共享经济的发展,开淘宝店、做代驾、跑快车,员工搞副业也是越来越容易,但是一心难侍二主,员工在上班时间接订单、下班后做兼职,这无疑会影响工作精力和效率。
那么,用人单位就会问了,我们有什么办法限制、杜绝员工搞副业兼职的行为呢?
1
员工搞副业得区分对待
关于禁止搞副业兼职这件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有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规定,其一,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其二,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接受改正的。但是请注意,这里明确禁止的是“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但是如果员工并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本企业是否有权干涉?
再者,即便员工存在类似情况,那么本企业又该如何证明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我们要清楚一般员工不会再次和其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可以以“我们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来抗辩用人单位。
另外,员工下班跑嘀嘀、做“睡觉班”的保安、开微店、做直播、写稿子等,这些副业很难称得上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便严重影响到了本企业工作任务,也不得引用上述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对于此类搞副业的行为,还得另寻对策。2
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原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点有《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知道信息全部掌握在员工手上,企业在这一块的举证上非常被动。如果能搞到劳动者和其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是极好的但也是极不可能的。
所以我们只能通过旁证证明。
如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去其他单位有固定的出勤;
在其他用人单位领取固定工资,且由该用人单位申报纳税;
劳动者在其他用人单位担任管理岗位或其他重要岗位等有其他理由相信劳动者属于该用人单位员工的证据,比如劳动者担任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可以在工商登记信息中查到);
劳动者个人介绍或公司的相关文件中声明其为正式员工等。
如果能确认员工同时和其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企业还需要满足另外一个条件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即“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行为。前者需要员工工作出现失误,且对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如重大工作失误,或严重损失,当然,企业需要对这些情况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固定证据。后者就比较容易操作,只要给劳动者下发书面的《改正通知书》,只要劳动者拒不改正,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员工兼职,企业该如何应对?
如果员工仅是兼职,并未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说目前法律界对共享经济尚不能确定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没有规制办法?答案是有的,但需要曲线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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