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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一男子凌晨翻窗入室盗窃!还执械抢劫,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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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巴中一男子凌晨翻窗入室盗窃!还执械抢劫,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采访下犯罪嫌疑人 看他当时是怎么想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说,一把刀改变了整个后续剧情……入室盗窃变入室抢劫!
据巴中公安消息:7月29日凌晨1时许,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18岁,巴州区人)翻窗进入西城某小区居民家中实施盗窃时,因动静太大惊动了受害人李某某。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便顺手拿起柜子上的折叠剪刀,胁迫受害人交出财物。
受害人李某某并没有慌张,而是趁张某某不备,一把按住其拿着剪刀的手臂并大声呼救,随后与从另一个房间赶来的儿子一起,将张某某控制并报案。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将张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2018年辍学后,曾在一理发店当过学徒,但自今年3月以来,张某某天天泡在网吧打游戏,钱用光后便开始盗窃,此前张某某还曾两次到该小区内实施盗窃,共盗走手机、相机各1部。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溯源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转化的抢劫罪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上述案件应属于犯盗窃而当场使用暴力的情形,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我了解的不同的情节,量刑起点不同:①数额较大或二年内三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3个月拘役至6个月有期徒刑;②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3至4年;③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10至12年;④盗窃近亲属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下,不作犯罪的除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常的人人都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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