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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纳社保,有人说,1、辞职可要求经济补偿,2、仲裁法院不会受理归社保局,哪个可信为什么?
社保,补偿金,法院未足额缴纳社保,有人说,1、辞职可要求经济补偿,2、仲裁法院不会受理归社保局,哪个可信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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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劳动者以公司未缴纳社保离职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形指的是公司完全没缴纳社保或者缴纳的险种不全,不包括缴纳社保但有基数差的情形。
对于社保基数差的问题,可以去社保稽核部门办理补缴基数差,法院不受理此类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未足额缴纳社保直接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得不到支持。未足额缴纳可以想税务部门反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未缴纳社保导致你不能享受社会福利,你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是他们的受理范围,法律依据是,社保法,劳动法,最高法关于劳动纠纷三里的第一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无法要求经济补偿金,可以要求相应机构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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