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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严查哄抬房价等行为, 你怎么看?
价格,房价,高于大连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严查哄抬房价等行为,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大连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严查哄抬房价等行为,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价就是被那些投机倒把的人炒上去的,想想日本90年代的房价泡沫,多少人破产跳楼,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高房价会压垮社会的脊梁,刚需的人买不起,炒房的人一旦遇到房价泡沫,还不起贷款,也会破产,所以说炒房有百害而无一利,会导致全民皆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扰乱市场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于正常的市场行为要依法保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看到题目后,我认真阅读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就其内容来看,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加强实施价格指导;二是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整顿。
题主所问的主要是价格指导方面的,那么我们就来逐条分析一下文件的具体内容来一一分析。
关于价格指导
“(一)加强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的预售价格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关于第一条这个好像在很多地方目前都在实行中,预售价格备案后,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另外还有物价部门对房地产销售的一房一价价签制度,每放你必填,而且相关部门还会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
(二)对本通知发布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重新申报未售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在2019年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6月份最低价格;在5、6月份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
(三)对本通知发布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分期预售项目,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已售房源的价格。
这两条就比较有意思了,首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5、6月最低价格,申报价格不得高前一期已售房源的价格,这就是价格指导的关键点了,一句话“不准涨价”
(四)对本通知发布后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建立价格核算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成本、税费、利润等进行核算,按照一房一价制度申报房源价格,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且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
第四条又要一房一价一评估吗?记得在2016年去库存的大潮下,我们当时一个项目就参与过棚改安置,当时对全市所有的楼盘都要求参加,当时就做的一房一价一评估,其结果是评估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不够公司的成本,当然那是棚改安置房。我想表达的是如果评估的话,房价下降是必然的。而且最厉害的最后一条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这个也就是限价了范围,所以降也不会超过5%,别预期太高哦。
(五)对本通知发布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或网签备案数量较小的项目,可参照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房价申报办法,重新申报预售价格。
(六)对不接受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暂停其申请预售许可证办理,依职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最后一条就是紧箍咒的咒语了,你敢涨我就敢念紧箍咒。
以上是对价格指导部分的内容梳理和简单的分析,其着重点还是在于第三条和第四条,总的原则就是
不能涨价,不能涨价,不能涨价
稳定房价,稳定房价,稳定房价。
对于购房客户来说无疑这是一个好消息,有效地遏制某些开发商胡乱哄抬价格的现象发生,所以对于一段时期内大连市的房价会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和老百姓没什么关系吧,主要针对投机倒把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政府在住房问题上终于向前迈出了一小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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