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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两男孩溺水死亡, 你怎么看?
化粪池,孩子,家长肇庆两男孩溺水死亡,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肇庆两男孩溺水死亡,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又看到农村孩子溺水死亡事件真是使人感到哀痛,作为父母看到自己的心中肉与自己阴阳相隔是何等痛心欲绝!“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但是悲剧的发生到底是谁之过?孩子本人?学校?是已建好但未使用的化粪池所有者?还是父母?我认为四者都有一定责任,但是悲剧的发生主要是父母责任。
首先,孩子自我保护和判断意识薄弱,不能识别化粪池水深的安全隐患,才到化粪池旁边玩耍。
其次学校的教育是否做到位,是否只注重孩子的文化教育而“轻视”安全教育?是否有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防水防火防风防电等等)和安全教育演练,这些都是最重要的,时刻警惕孩子们只要安全活着才有以后的一切!
再次,化粪池所有人是否有做到防范义务?是否把化粪池周边围起来防止孩子走近。如果没做到这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最后,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不可推卸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一个6岁一个7岁的孩子,他们的天性就是爱玩,他们的思想远未成熟,对身边的安全隐患难以识别。“养不教,父之过”,这个“教”现代更要突出安全教育!平时生活上要教育孩子如何防火、防电、防水,教会孩子游泳。另外,当孩子们跑到化粪池旁边玩耍时,父母当时在那里?如果当时父母的视线没离开孩子那溺水还会发生吗?如何父母监管到位,就算孩子掉落化粪池也会马上救上来,怎么发生溺水呢??溺水事件的发生证明了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存在疏忽和侥幸心理。所以,父母自己不但要学习各种安全隐患知识,而且同时要时刻铭记“事故是瞬间发生,转瞬即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事情发生是让人扼腕叹息的!两个幼小生命失去让人痛心!
事情发生了,那就要厘清责任,首先屋主肯定有责任,修建化粪池后,没有加上必要的防护设施,就可预见可能会有危险,更何况还满是水,屋主有责任。作为家长,没有对孩子起到监护的作用,也是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认为主要责任是屋主和家长,他们都要负主要责任。
至于学校,我认为要说有责任就牵强了。
我呼吁家长假期要接过教育孩子的责任,要对孩子尽到监护的作用,相关工程责任人也要检查设施,防范未然,预见到位,避免悲剧发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屋主肯定有责任,家长也有责任,至于会不会怪到学校头上就不清楚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孩子太不注意,家长也没监督到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这也反应出现代社会家长对小孩的不重视,很多家长为了多赚钱却忽略了小孩的成长,每到暑假很多家长只是告诉小孩让他们不玩去江边游泳,但又没时间带去游泳馆,小孩子本身就是知道充满好奇心的,缺少了实践自己就会想办法去做,这样往往家长学校怎么教育都是很难听进去的!所以家长和学校应该给他们多一点的实践机会!同时家人也应该多陪孩子去实践,不然让小孩自己想着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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