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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贷款买房,父母给付了首付装修好房屋,女方结婚时要求加名字,该怎么办?
女方,男方,房产男方贷款买房,父母给付了首付装修好房屋,女方结婚时要求加名字,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关点,如男方首付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不应该要彩礼了,那一半房子的首付就相当于彩礼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真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般是全款可以不写名,有房贷的要考虑写名。估计你的情况有些两难,你可以以书面形式给女方一个承诺,做个公证,打消女方顾虑。条款中可以约定夫妻和睦的情况下,小孩多大的时候你可以房产证写名:男方家暴,出轨,嫌弃或者抛弃女方,男方将付出什么代价。
正常情况下,女方愿意和你结婚也是奔着共同生活去的,如果什么保障都没有,这个婚就不一定能成。
婚姻涉及的东西真的很多,人品,能力,外貌,经济条件,原生家庭和睦程度,这些都很重要。找个对路的人也不容易,如果不想太累,就找个门当户对的。
不合理的可以指正,但拒绝虚伪的人乱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个人意见 看男女双方的感情 女方无非想要一个保障 如果男方够爱她想给他一个保障 可以加女方的名字 但是相对 首付装修都是男方出的 其实在法律上来说男方可以选择不加女方名字 因为共同还款 以后如果出现离婚 这一部分是会判还给女方!房子作为婚前财产男方完全有资格拒绝这个要求 所以就看个人和两个人的感情了 谁为谁能让一步 或者因为房子会闹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虽然我很不喜欢男孩买房 女孩要求加名字。但是你这个不一样,你只交了一个首付款,婚后还贷款还有好多年,女孩和你结婚就要承担一部分贷款,这个应该给人家加上名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房子是婚前付首付贷款购买。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后共同还贷所对应的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可以要求予以分割。加名的直接法律后果,则是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原则上就是一人一半。
当然,因为房产是存在按揭贷款,所以并非想要加名就能加名。根据规定,原则上需要抵押权人(银行)同意或者解除抵押之后再过户。
因为房产是父母出资购买,并且几乎是父母一辈子的继续,于情于理上,是否加名之前还是应该征询一下父母的意见。因为房产的巨额价值和高离婚率的大环境下,导致很多年轻人对于自己的婚姻也不是很自信,担心离婚而房产被分割。所以,你们也可以通过附加条件或附义务的赠与形式,若所附条件不成就或所附义务未履行,所作的赠与是未生效或者可以撤销赠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率给你,你自己体会!
不要说现在爱不爱。毕竟以后几十年,时间太长,谁都没办法确定几十年后,会发生什么!
还是稳妥点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加名字没关系,新婚姻法规定,加了名字如果离婚,房产!也属于付首付款的一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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