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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欣被警方排除失足溺水,那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溺水的呢?
小孩,的人,章子章子欣被警方排除失足溺水,那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溺水的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章子欣被警方排除失足溺水,那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溺水的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梁、谢身世、性格和对子欣的喜爱程度及当时的心态推断应该是这种场景:
当子欣从梁某华身上迷糊睡醒的时候,梁某华半真半假的问子欣你今晚愿意陪干爹
干妈葬身大海吗?子欣明白了他的问话意思之后说: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你们送我回家……
宝贝,今晚你回不了家了,我们的家就是面前的大海啊
不,我要回家,我走着也要回家
子欣挣脱梁某华的怀抱,开始向来的方向快速的奔跑,梁某华开始拦截,子欣只得向另一个方向跑去,谢某芳又向另一个方向拦截,无奈小小的子欣只得向大海的海岸方向疯狂的跑去,谢某芳和梁某华在后面紧紧追赶,孰料子欣跑出几十米一下子便掉进了汹涌澎湃正在涨潮的大海,谢某芳跟着也跳下去救她,梁某华则站在水边平静的看着子欣在水里的挣扎,并大呼谢某芳不要救她,随之不一会儿小子欣露出的头颅便消失在茫茫无际的大海。尝试了努力了良久的谢某化终于无奈的回到岸上伤心的大哭,梁某华劝道这不正好满足了我们的愿望,岂不是歪打正着吗?再说我们马上就会陪她去死了,不要难过啦!劝了良久方平。这时他们刚想携手一齐跳进大海的时候,梁某华突然醒悟这里似乎有什么不妥,他便和谢某芳说‘’不行咱们不能在这里死,如果在这里和子欣死到一起的话,活人会说我们害死了子欣,活着的人尚且百口莫辩而况死者?那样活人会骂死我们的,我们即使死了也会不得安宁""我们必须得另找个地方死‘’
谢某芳说:只是可怜了子欣
梁某华说:‘’那是没办法的事,不要磨蹭了,眼看我们赴死的良辰吉日快到了,赶紧准备一下另找个地方"
谢某芳说"那又到那个地地方呢?‘’
梁某华说‘那干脆还到咱去过的东钱湖算了’
于是谢某芳只得把身上湿透的衣服换掉,把给子欣携带的用品扔进大海。于是晚十点二十分三十一秒在象山工地监控便有了他俩身影的出现。
以上只是个人的推理猜测,不喜勿喷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反而觉得警方此【权威通报】反而陷入被动。溺水+排除失足落水=?为何不直接写“初步怀疑是他杀”?警察注重逻辑推理,但还是需要讲证据。
一、本人疾恶如仇,但仇恨敌人,也得讲证据,讲法理。我也曾怀疑过租客,但不敢咬定是他们所为。中国是不禁止有罪推定的,而是疑罪从无。讲本心,相由心生,从面相看,资深的老刑警也不敢随便怀疑他们是故意杀人犯。
先入为主质疑租客杀人行骗邪教拐卖,什么爱情失意、招摇撞骗,山穷水尽……不少人早已把他们定性为杀人罪犯,甚至很多职业律师都这样认定。原因是什么?是因为他们穷?……他们不就是借了家人点钱,然后有一小点网贷。他们有偷盗抢劫拐卖前科了吗?相反,如果他们很有钱,或许就不会这样怀疑了?他们常常自己买菜买水果回来与酒店员工一起分享(而不是与小孩家人分享),大家就不能让穷人或土包子之类社会低层人物有爱心、允许其做善事?
汶川地震募捐期间,来了一个双腿没了的乞丐,不少人当时心都悬了起来,那乞丐滑了过来,却是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捐了出来……不成吗?
如果是城市,邻居相处几十年,你可能连对面房的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出于好心,带邻家孩子外出游玩,在广东农村地区还是比较普遍存在的。这事,或许是好心办坏事了。
官方通报或许过于仓促,所以疑问颇多,我绝对没想过会与官方为敌,与官方作对,但官方应该考虑一下小市民对通报的疑惑,你通报的那几个理由可能真的经不起推敲——公安警察,最重要的是讲证据,讲逻辑的。
死后身上及银行卡才剩下那么几十元,又怎样了?能排除他逃亡途中散尽财产吗?现有证据已查明他们没任何财产(包括网友说的那个价值千万元的游戏账号都是虚构的?),甚至以个人信誉也不能借到钱维持简单的生活?而且就算是厌世寻死,都不可发点善心,积点阴德把小孩留在世上,一定要找个人垫背,垫背的人又不能与自己死在一起,要坐车飞奔远地才可?如此恶毒的人,却又偏偏在小孩死前都没任何恶毒的表现,包括拧、打之类……所以【尸表未见明显暴力性损伤】,对吧?
指控预谋故意杀人,是需要直接证据的,什么动机、什么那丁点网贷、什么借家人几十万、什么死后仅剩20多元都咬不死人的,而且,溺水+排除失足落水=?为何不直接写“初步怀疑是他杀”?
另外,而作为父亲,其身上也有很多谜团。
我也一直纳闷这事:十几年前的事,与目前的事情,关联度毕竟有限,而近几年,或者说他们离开家乡后,他们的收入来源是什么,以什么谋生?所谓的网贷,不就那么一点小钱?借网友3000元而借不到,也不能算什么,他们是否有巨额到期无法偿还的债务,有否抢劫、偷盗、行骗而取得巨款,离家十几年都能混得过来,今日,是否真的不想再混或山穷水尽的无法混了?这才是我最关心的。
这个案子虽然有警方通报,但通报还是存在不少疑问。
目前,还不宜过早定性。
二、父亲可能真的隐瞒了什么。
1、小孩爸爸知道小孩不去上海这事,但在与租客的对话记录中,根本就没发现小孩爸爸对此有过提问。也可能有提问,但人为的删掉了……
2、对于【我给你害死了……】的回答是【你确定?】,随后【不是我害你】,后面这句,是否小孩父亲对确实存在【害】的结果的确认,只是说主角不是他?另外,如果上述对话套在正、邪两方,邪方反而说这样的话,似乎角色反串。
3、已确认小孩失踪,还要先离婚,而且对小孩母亲说假话。有必要吗?为何不在第一时间让警察介入,或第一时间叫租客送小孩上飞机或高铁回来,租客就算没时间一起回来,送上机即可,交给列车员或乘务员照看,是可以的。候鸟式的小孩很多,从未见出过事。
4、……(不太想说这父亲的事,毕竟他已失去女儿)
一个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盗窃、抢劫的【预备犯】对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说【我给你害死了】——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等一会就信了。特别是结合他们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手机不用改号,行踪不怕暴露——我等一会就相信这个脸无杀气可能连杀鸡都不敢的人策划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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