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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过度教育,老师被学生记恨二十年后遭暴打,一边是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怎么办?
老师,学生,孩子一边是过度教育,老师被学生记恨二十年后遭暴打,一边是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边是过度教育,老师被学生记恨二十年后遭暴打,一边是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刚刚报道出因为学生旷课被老师用书本打,而教师被辞退,并且永不聘任,同时拉入信用黑名单了。同时,又说把惩戒权还给老师。这个新闻真是大大的打了自己一个耳光!我也是一名老师,对于学生,我偶尔也会动手,但是只是略微敲打那些学生和家长都懂事的,至于烂泥扶不上墙的,还有家长一看就知道不讲理的,直接不管!爱咋咋地!都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你的灵魂扭曲的时候,却又不能对你的灵魂进行纠正,这算什么工程师?!所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老师已经成了一个养家糊口的基本工作了,跟打工的唯一差别就是有编制的打工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二十年前,一个高中学生因晚上翻墙外出上网吧,被德育处老师发现,老师大打出手。
一年后,学生毕业了,他感谢老师对他的教育,特意安排请老师去饭店吃饭喝酒。
酒足饭饱后,一起向学校走去。就在这时,学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连刺带砍十余刀,顿时,老师躺在血泊中。学生逃跑。
经过抢救,他苏醒过来了,第一句话就说:“是我害了某某啊”
抓到后,老师多次向公安机关申明,自己有过错在先。希望能放过学生。
法律无情,还是判了几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说一个我的真实体会。高一那年住校,那天我宿舍值日,结果上晚自习点时候,班里同学说他的旅游鞋丢了(本人71年的,我高中时代一双旅游鞋还属于奢侈品),班主任怀疑是我偷的,下了晚自习老师把我叫到操场问话,一直用拳头怼我前胸,让我交代旅游鞋是我偷的,我抵死不认,就这样怼了我将近一个小时,看我一直不认就放我回宿舍了。最可笑的是,我回到宿舍丟鞋的同学告诉我,鞋再窗外被发现了,估计是因为放窗台晒的时候掉下去的,他知道老师在盘问我他害怕没敢承认,结果第二天老师知道了真相既没给我道歉,也只字未提这件事,我很难过,一气之下离开学校跑到青岛的姑姑家
当时我上的高中是全烟台排名前三的高中,升学率相当高,因为这件事我转学了,后来大学都没考上,这件事影响了我的一生,很为当年的冲动后悔,但是我当时仅仅也是个青春期的大男孩,我受到的教育就是是非分明,有错必改。
其实我很恨我的班主任,毕业后再也没见到他,如若让我见到,他的下场一定不比这个班主任下场好,一定比他还惨,蹲监狱我也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罚这个结果,应该是早就能判断出来的。绝不是因为打老师的性质有多恶劣,是社会道德的走向致使了这样的判罚。其实我觉得仅仅是对于这个学生来说,是不够公平的,他只是正能量引导的殉道者而已,上诉也不会有啥效果,主要就是这个案件的标志性作用造成的。
换个角度,我们其实无法获知这个学生当年遭遇了什么,但是从记恨了这么多年的情况看,绝对不只是老师简单的教训了学生这么简单。我也挨过老师打,我咋不记恨老师?而且我还感谢老师!我同学被老师打得衣服都撕破了多少次,但是打得考到能分配工作的学校去了(这是当年我们这代人的价值取向),一家子都一辈子感激老师。关键是当年这老师干了什么?为了什么?法律上,老师对这个学生的惩戒,已经越过了追诉期,可是,道德上就没有亏欠吗?是不是恶人从良了呢?我不敢妄加猜测。
我绝对不是一定要贬低这个老师,但是就这件事上看,这个老师当年一定是做过不得体的什么。
站在旁观者立场,处罚这个学生没有问题,只是,当年这老师作为成年人惩戒这学生的事,变成超过追诉期,也就是不予追究,这才是真正让这个学生感觉到的不公平!我也有同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是必须且必要的,问题是很多惩戒手段无法让人接受:拳打脚踢,扇耳挂,打脑袋,这些手段不仅容易打伤学生,还带有一定的侮辱性质,如果手段过于激烈,还可能会留下心里创伤,这跟流氓欺凌没什么区别,这样的手段很少有家长能够接受;过去的教书先生对学生的惩戒就是一把戒尺,用戒尺打手板,足够疼,没有隐伤,没有侮辱嫌疑,对学生能够形成足够的心里威慑,这么好的办法为什么没人用!老祖宗的好东西都被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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