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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五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现在叫我签三年合同还岗位调动,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你可以,单位工作十五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现在叫我签三年合同还岗位调动,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权利主张未签订书面合同时间的双倍工资,也有权利拒绝公司的无理要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是否调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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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拒绝签,或者监察投诉。符合要求双倍工资差额的,可以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已经有部分过时效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人单位这样做的意图有两个,一是将之前漏签的劳动合同补上,避免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带来劳动争议;二是签合同的时候岗位调动,说明单位不想让你在这个位置上,用签合同的方式来约束你实现岗位调整。
这样的单位做法完全不合劳动法规定,首先你考虑要调动的岗位如何,自己要不要调动,如果调动,那么跟单位讲清楚,之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就不追究了,一定要让单位明白,你是懂法的,而不是任意宰割的;如果自己不想调动那么直接拒绝。
其次,拒绝的时候说清楚用人单位违法之处并要求按照现有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签劳动合同,那么直接走法律程序,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十五个月的双倍工资;
发生损害自己权益的事情不用着急,平时多看看劳动法一些相关知识,工作中多一些谨慎,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不过看到别人已经讲的非常透彻了。只是在这里提个醒,按照法律法规,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已经被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了。用人单位的做法,可能是已经意识到有问题,做亡羊补牢的挽救措施。建议你拿着《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和公司的人事部门去谈,让人事部门补充相关的手续。
对于调岗。如果是合理的调岗、调整工作,是允许的,也是可以接受的。除非是影响了严重影响了你个人的相关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员又不付赔偿金,往往会采取一些找茬儿的方式,劳动者要有理有节的,见机行事比较好,不必要把事情搞得太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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