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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不按合同工资发,减工资了合法吗?
劳务,工资,劳动者劳务派遣不按合同工资发,减工资了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劳务派遣不按合同工资发,减工资了合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务派遣不按合同工资发,减工资了就可以拿着合同去劳动局直接告他们。
当然,你得先找好下家,万一公司以这为由不要你上班了呢。同时,如果能够协商就想协商办法。通常情况下,如果减工资了很难协商下来。这是派遣公司的一贯做法。派遣公司就是靠劳务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生存的。
因为用人单位通常根据人头把劳务费(工资+保险)打包了给劳务派遣公司。而劳务派遣公司就直接扣人扣除工资的。
我以前单位的保洁工,用人单位给的工资是2800元+保险费用。但劳务公司给劳务工的工资是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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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这个问题就字面来看,是劳务派遣公司违约,本人追讨欠发工资,如果是这个情况,所做处理还是直观简洁的,关键是劳务派遣合同,界定了清晰的劳动关系。欠发的追讨,注意诉讼时限是一年,过期等同默认,会导致对应工资无法采用法律手段追讨。
维权方式:劳动仲裁、法院起诉,请求工会维权,中国式人情关系据理力争等等,都是可以的。
必须说明还有一个情况,所谓不按合同工资支付,仔细探究可能存在你的劳动价值实现偏差,比如你没有正常上班,用人单位因此没有按照合同全额向派遣公司拨付你的工资款,从而导致上述情况。如果是这样,你的问题或者不存在追讨欠款,或者是需要三方协调讨论的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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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法,很明显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都会签有合同,根据合同的内容,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也就享受不到应有的一些福利待遇。
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到用工单位实行短期限的工作,这工作本身就不具备稳定性,而且还建立在辅助或替代性质上,导致其与正式工的地位不平等。
劳动者应有的一些权益被劳务派遣公司剥夺,就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跳出合同的情况下,又进一步的减少劳动者的工资,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理应拿起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必要时应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反应或者提前诉讼。
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利益出发点,他们不断的压榨和吸取劳动者的利益,这本身就不合法,甚至违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不合法,你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同意,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法!属违法。拿到工资条,考勤,劳动合同去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劳务派遣制度就是个奇葩制度,必须坚决取缔,这个制度带来的,不仅仅是制造现代奴隶,扰乱劳动用工市场,制造社会矛盾,等等,产生的社会恶果不胜枚举,这个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没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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