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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应不应该让女方看孩子?前提是她要求的离婚?
孩子,父母,你的离婚了应不应该让女方看孩子?前提是她要求的离婚?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男方先提离婚,还是女方先提离婚,离婚后,法律规定都有探视权。孩子是他们曾经拥有过的爱情结晶,至于后期是什么原因,导致夫妻离婚,那是另一回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答:《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 复探望的权利。补充: 关于抚养费: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之后也不必要像仇人一样,毕竟在一起生活过,这也是难得的缘份。女方可以看孩子,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与她是否要求离婚无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了,无论法庭把孩子判给哪一方双方都有抚养和看望的权力,这是有国家婚姻法规定的权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實說句公道話,如果是以女人不管什麼原因離開而倒至下一代心靈受創傷,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我會把她搞死的。那怕幾年幾十年后都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离婚,不论谁的错,对孩子幼小的心灵是一种伤害,孩子留给了男方,女方想见孩子那是一个做母亲的本能与天性,理应让见,人应该学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草绳,麻绳能割断,肉绳怎么也割不断,因为,那是母亲十月怀胎,自已身上掉下来的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和你一样,离婚一年了,也是她提出来离婚的,现在小孩过暑假想来就来接儿子去她那里,我家人要不同意,我夹在中间真的好难受!我也不想剥夺孩子的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谁提出来的,孩子总是双方的孩子,必须允许对方探视啊,这是对孩子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还是按照法律程序走吧,顺其自然,无论谁提出离婚。
刻意阻止其见孩子,阻得了一时,阻不了一世。学校里、放学路上、公园里、家门口,哪里不能见呀,你防不胜防。如其每天防贼似的,不如痛快接纳。而且你不让母亲见孩子,将来孩子长大了也会怨恨你。
血缘关系是割不断的,多少人走失了,长大了还千辛万苦找到亲生父母。你如其辛辛苦苦一个人扶养孩子长大,让女方坐享其成享受胜利果实,不如一起分担孩子的成长,你也轻松点。
有的人离婚了,怕影响再婚家庭,不敢来看孩子,那是没办法的事。既然她关心孩子,你何乐不为?多一人关心总比少一人关心强,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大人的恩缘不要影响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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