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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赤峰一男子强闯出租屋欲对女租客实施强奸,被刑拘, 你怎么看?
怎么看,的人,法律大白天,赤峰一男子强闯出租屋欲对女租客实施强奸,被刑拘,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都是蠢人干的事儿,再说担惊受怕性欲感在哪呢?当今社会虽说不是性解放但也没有彻底封闭,你情我愿多爽!何必以身试法身败名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这问题……看你没问题可提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年轻人,发育到了顶点,一时无法控制,想找个地方散散火。到局子里饿几天,自然就败火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怎么看?你还会说点别的吗!你还会问点别的吗!!!不怎么看,如果,我是说如果是你的亲人的话,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SB...可以协商嘛,比如抵顶租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法犯罪者,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像这样的犯罪分子,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在挑战法律,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是全社会绝不能容忍的,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和道德谴责。中国是法治社会,法律制度的健全,实则对违法犯罪者强烈的震慑和惩罚,同时不断净化社会生活环境,建设和谐美丽的生活空间。这位犯罪者,我不认为是精神上有问题的人,更像是存有侥幸心理的人。一、出租房一般条件简陋,监控设施配备不齐全,人员复杂,且人员流动性大;二、白天不太引起别人关注的特点,更是背正常思维行事;三、法律意识淡薄,忽略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惩罚原则,不论你犯了什么罪,只要触犯中国法律,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位男子大白天欲强暴出租房女子,一定要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给受害女子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地位,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中国法律。从道德角度看,这位男子太可悲了,缺乏人文伦理的控制,无法称之为心理正常的人,说他不是人也不为过。人之所以称之为人,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事对人,都有一定的控制力的,而他无法控制自己的生理欲望,真是社会的败类,渣男,社会和法律绝不容忍这种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想睁着眼睛看,可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来右手都解决得的事,现反而进监狱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吃多了,还是得痴呆了?这个问题还用问你“怎么看吗”?是不是这句话就是你们今日说法的习惯用语?一天下来不是问娱乐圈你妈美还是她姨浪,实在没问得了,就问一个这个几岁小孩都能回答的问题,你不是同情受害者,你是为害人者壮胆,估计你要在现场肯定准不会制止犯罪,而是拿着话筒去问受害者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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