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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男子饮酒后身体不适索赔13万,因酒“无有害成分”被判付鉴定费3.5万, 你怎么看?
酒精,身体,成分绵阳男子饮酒后身体不适索赔13万,因酒“无有害成分”被判付鉴定费3.5万,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绵阳男子饮酒后身体不适索赔13万,因酒“无有害成分”被判付鉴定费3.5万,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如果不能举证证明酒存在质量问题,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作孽不可活,酒精本身对人体就有损害,喝了酒身体不适还想敲诈一笔!!
当然鉴定酒中“无有害成分”还没有错!这个无害成分指的是除酒精外的其它对身体有害的成分,比较绕口。酒中肯定有酒精,这个是常识,没有酒精也称不上酒。但是酒精本身就对身体有害处,所以大家还是少喝酒抽烟,喝酒抽烟了,身体出现问题了也不要怪生产酒的企业和生产烟草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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