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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的名义买房,到时候房子归谁?
公司,房子,企业以公司的名义买房,到时候房子归谁?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以公司的名义买房,到时候房子归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公司的名义买房,属于公司的资产,属于全体股东,对于问题中的“到时候房子归谁”需要确定当时的债权关系。
1、以公司名义买房,在企业会计中记作“投资性房地产”,属于公司“资产类”,这套房子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出租收益,出售后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公司,同时房屋的折旧和损失也属于公司。
2、如果说,需要将公司名义买的房子分配至个人,只能以利润分配的形式,以房子的公允价值,按照股东股份,进行分配,简单来说,房子现在总价值为100万元,公司有两个股东,股权占比为A40%,B60%,,则A可以分到40万,B可以分到60万,如果一方想要完整的房子,则需要两个股东私下解决。
3、公司破产时,房子需要与其他资产一起核算,首先清偿员工工资及赔偿,其次清偿公司债务,最后剩余部分按照股东股份分配;
4、如果个人想拥有公司名义购买的房子,只能以个人名义从公司手中买过来,而且需要以公允价值为计价前提,否则会有资产转移或偷税漏税嫌疑。
综上,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房屋,属于全体股东,房子分配时以其公允价值按照股东股份占比进行分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房屋不一定都是固定资产。以房地产商为例,企业名下的房屋,是企业建造的商品,属于企业的货品,而其出租的房屋,也会在财务系统上成为“投资性房地产”这一类的核算内容。所以不能算是企业固定资产。
除了房地产商之外,一般企业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则都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而企业出租的建筑物不属于固定资产,但出租的设备,则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
那么投资性房地产都指哪些地产呢?
首先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在这一范围内。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种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种是已出租的建筑物,也就是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这几种都算是投资性房地产,不能算是企业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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