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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急辞扣30%的工资。然而我有事急辞却扣我50%。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工资,用人单位公司规定急辞扣30%的工资。然而我有事急辞却扣我50%。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劳动合同法里也从来就没有“急辞工”这个概念。具体请看以下回答: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而如果员工想提前走人,必须要经过公司的同意才行。否则属于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
二、很多公司为了避免员工提前离职的情况,所以就指定了急辞工要扣工资的惯例。很多聪明的公司也不说是扣工资,就说是因为员工急辞工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所承担的赔偿。
三、但我国和工资相关的法律有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公司必须要足额的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员工离职工资也属于劳动报酬,在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的前提下,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利去扣除员工的离职工资。
四、那么很多人会问,那员工急辞工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当然不是,法律赋予了公司对应的权力,公司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一样需要经过劳动仲裁、起诉等方式。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公司很难有证据证明员工急辞工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所以,即便你是急辞工,公司也没有权力从你工资当中直接扣除。
反过来说急辞工的确对会对公司造成影响,作为员工要尽量避免这种行为,这也是维护自己在职场里的声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仲裁或者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老朱看了楼上众多大咖的回答,真的是替题主捏一大把汗!有几个大V的回答彻头彻尾都是错误的,很容易把题主带到沟里去!
老朱研究劳动法有十几年了,担任了数家公司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顾问,指导百余名劳动者打赢了劳动官司,也编写过一本大型工具书——《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一本通》,毫不谦虚地讲,对劳动法应该算是比较精通的。
01 老规矩,先说答案:
公司的制度违法,扣除50%也违法,题主须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2 什么叫急辞?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并没有“急辞”的说法,急辞是日常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
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单方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三种规定:
❶ 提前3天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❷ 提前30天
试用期满,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❸ 即时解除(通常所说的急辞)
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03 劳动者急辞的法律后果
在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未遵守提前3天或提前30天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选择急辞急离,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只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个法条的可操作性比较差,用人单位很难针对劳动者来主张赔偿责任。
04 公司违法在哪里?
公司依据违法、无效的规章制度来扣罚题主的工资,是违法的。
首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急辞扣30%的工资,这个规定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罚款权,来源于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当时基本都是国营或集体所有制企业。该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即《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所废止,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
针对公民实施的罚款,是指国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公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对该公民依法实施的经济处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法律授予的职权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对公民实施罚款。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无权对员工直接进行罚款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即员工因为工作失误或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可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但也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每个月最多只能扣除工资总额的20%、扣除后的金额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即便是题主因为急辞急离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比如原计划的项目未能如期完工等),用人单位也不能直接扣除题主的工资。
05 题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谈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多大咖都会照搬法律,什么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再不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老朱讲话比较直接,前面两个渠道都是徒劳的,道理很简单,如果公司能和你协商,就不会扣你的工资了,除非你愿意让步,比如说愿意被公司扣30%或40%的工资;第二,指望劳动监察大队,那你就太天真了,劳动监察大队在很多地方都是聋子的耳朵。
因此,要想尽快拿回自己被多扣的工资,题主唯有一条路,就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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