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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户口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灵璧县非农业户口附合什么条件才能迀回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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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灵璧县户口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灵璧县非农业户口附合什么条件才能迀回农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大家,我刚刚办理的,非农户口需要准备几个证明就可以转:
第一:毕业证
第二:村里开个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第三:去县里开个未就业证明
准备好这几个证明就可以了,非常简单,也非常快,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现在非转农基本不能的了。除非有钢一般的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感谢邀请。
其次,对于您说的这事儿我一点都不了解,但是您问到我了,我决定帮你去查一下。从网上我查到了一个网友在2018年1月份咨询的灵璧县公安局有关"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的问题"。下面是灵璧县公安局户政科的回复,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和《宿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身份证工作细则》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只准许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所以您的户口不能回迁到原籍。根据您的情况,2007年毕业按照政策您户口性质为非农业,统一落户到街道(村)集体户上,现在取消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统一是居民家庭户口,如您需要立为家庭户口,请提供在集体土地上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和村(居)委会同意立户证明后,到禅堂派出所办理即可。"
公安局户政科电话可以查到,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不知道在这里透露户政科电话合不合适,就暂时不写了,您要是找不到电话,可以私信我,我发给您。
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灵璧县政府网,公安局2017年答复网友关于学校毕业户口迁回原籍的回复来看,2015年7月份该省已经取消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现在迁移一律是居民家庭户口。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以下信息在安徽政务网可以查询到。
户口迁移审批咨询电话 0557-6163690 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审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您的邀请,关于灵璧县相关户籍所有政策如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和安徽省医保办、财政厅、人社厅、卫计委、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18〕8号)要求,2019年度起“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运行,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统一征收,我县实现全民参保。
2、筹资标准:2019年每人缴费220元,享受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级财政补助490元/人。
3、筹资对象:(一)本县范围内常住城乡居民在所属村(居)委会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中小学生必须跟随家长在所属村(居)委会参保。
(二)在2019年度出生的新生儿,由监护人持《新生儿出生证明》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按规定缴纳参保款,录入新生儿信息即可享受当年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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