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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强奸犯的惩罚是怎样的?
强奸犯,化学,奸淫各国对强奸犯的惩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各国对强奸犯的惩罚是怎样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强奸犯的惩罚,很多国家都不同,目前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没收作案工具”。全世界很多国家都已开始实行。
这里所讲的没收作案工具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直接把男人的小弟弟割掉。而是一种通过非外科手术的方式让你失去性冲动。这就是化学阉割,又称化学去势,是一种药物控制法,注射药物,以减少男性荷尔蒙,抑制性冲动。与移除切除睾丸或卵巢的手术阉割不同,化学阉割不会真正阉割该人,也不会使其绝育。
因此化学阉割被很多国家用来打击性犯罪者,即对性犯罪者使用控制内分泌药物或激素,以抑制其性冲动,但不会使其丧失性能力。
这种化学阉割最早起源于美国。1966年,美国人约翰·曼尼首次将人工合成的长效避孕注射液“醋酸甲羟孕酮”注射入一名和自己6岁儿子发生性关系的双性恋父亲身上。此后,这种药物就成为美国化学阉割的主要用药。
瑞典于1993年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2004年,挪威研究机构在一项科研实验中,对4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据瑞典、冰岛、丹麦和挪威四国统计数据显示,化学阉割可以有效减少儿童癖者犯案的次数,当地此类案件发生率已经由40%减少到了5%。
此后波兰、马其顿共和国、摩尔多瓦和俄罗斯、阿根廷、德国、韩国、爱沙尼亚等许多国家都把化学阉割使用到抑制强奸犯罪中。而韩国也是亚洲首个对罪犯实行化学阉割的国家,并加以发扬光大,配上24小时的脚链监控,并且这个脚链特别明显,一眼都容易被人认出你是强奸犯,并且这个脚链还的自费,价值不菲高达六七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很多人说我们中国的这种处罚是治标不治本,外国的化学阉割值得借鉴,最有效的还是直接让你丧失作案能力。但是也有很多外国的人反映这种处罚侵犯人权。你们觉得呢?欢迎评论留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清楚,反正不太友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强奸犯要看,大部分不是强奸犯,是因为女的的钱钱不满足,污告强奸的,真的强奸犯两人也上或者是不择手段才是强奸,一对一也许不是强奸,因为阉割猪儿都要人帮忙,何况谈人呢,一对一只要女方不从想搞定除非用手段,要不然就是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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