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单位里的不公平事情,到底要不要计较?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不公平,事情,自己的单位里的不公平事情,到底要不要计较?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单位里的不公平事情,到底要不要计较?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单位不公平多了,没有必要计较,你如果在单位上班,遇到1⃣️些不公平,你想你能改变现状吗,如果改变不了,不如顺其自然,如果你遇到什么事都计较,可能有时想不通会走上极端,哪时麻烦就大了,你就把遇到的不公平的事看做你生命中必须遇到的,而且是避免不了的,可能你就会想开了,就像你遇上你媳妇一样,都是命中注定的姻缘,居然很多事情是命中注定要遇到的,又何必计较呢,自己的生活过好就可以了,其它的是过往云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公平的事,谁都会遇见!单位里若是有这种情况,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1、个人觉得不公平,其他的同事觉得还好,这时不要计较了,会给人矫情的感觉!别人都觉得行,好像就你事多似的!除非你有别人不具备的十分突出的能力或是优点,不然你还是和大家一样吧!
2、同事们都觉得不公平,但只是私下里议论,不放在明面上说!你可能也和大家一样,心怀不满,但也不愿意出头得罪人!这时,莫不如管好自己的嘴,踏踏实实地做好工作!与其浪费时间抱怨,不如提高自己,终会得到回报!
3、对个人而言确实是不公平,无关其他人!不要生气,要保持冷静,好好想想为什么!也不要被别人挑唆得大吵大闹,不排除有的人会故意激起你的怒火,你要明白激化矛盾,再想缓和难上加难!不如想好了,有理有据、心平气和地沟通解决问题!
4、觉得你软弱或是就是看你不顺眼,总是针对你!如果可以就尽量远离对方,避免发生冲突,如果对方得寸进尺、不知道收敛,那就不要一味地容忍,可以适当地告诫对方!如果必须一起工作,那么就做好你的工作,让对方心生佩服,不敢再找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入职8年,真真体会了职场如战场这句话!
就事论事,这问题还是要慎重,如果是事业单位或者国企,那和私企是不一样的。看你认证的老师,主要看一把。
一、事业单位或者国企的。
我的建议是明面上不争不抢不计较,受了委屈、有不公平待遇要私下去找领导汇报,不要当面顶撞,其实国企不会有绝对的不公平。因为这样的环境你越争情况越糟糕,要知道,边缘化比下岗还惨,代表你一辈子就毁了。但记住,牵扯个人利益的事儿,不计较不是不说,要面上大气一些,但私下该诉苦诉苦,该说清楚要说清楚。国企领导考虑的是平衡,一次吃亏,总会给你找补回来的。这儿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本来给你不公平待遇就是你直接领导干的,他又看不惯你,那你要想办法换个部门,国企这太正常了,很好操作。事业单位的话比较难办,面对这样的事儿你只能先忍,提升自己,让自己进入更高领导的视线,才能改变现状。比如单位组织的活动你拿第一,考一个价值高的证书等等,多拿奖,多几个出彩的事儿很快就会跳出困局,相信我。
二、私企。
我没待过私企,但是私企一定是不一样的,因为私企最终面对的是一个老板,老板想的是怎么省事怎么来,怎么省钱怎么来。所以涉及利益的事儿一定要努力争取,私企里毕竟主要还是挣钱。一般欺负你的领导,你只要不卑不亢,他不敢做得太过火的。
社会水太深,加油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人在社会混,哪有不挨棍!
在单位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那是经常的,到底要不要计较,这还得看事情的大小
一、事关个人利益的事情。包括收入、晋升、名声等等,这些都是你来单位工作的主要目的,关乎你的切身利益。这些事情一定要斤斤计较!为什么呢?有些人会说就就几十块钱的事情,有什么好计较的,错!大错特错!这几十块钱其实就是别人向你投出的第一枚试探弹,你只要退让了,后续就会有一系列不公平的事情向你袭来,因为你好说话啊,柿子捡软的捏,不针对你针对谁啊!所以只要这些事情有点儿苗头,立刻立正言辞的把他扼杀在摇篮中!
二、集体活动的事情。在公司肯定有一个团队,自然就会有自己的小圈子,所以一起活动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如果遇到不怎么公平的事情就要区分来看了,小小的吃点儿亏就无所谓了,反正就打算自己的交往费用了,要是逮着你当冤大头就得两说了,大家都不是傻子,有必要这样吗?
三、有的人会说你这个人咋这么自私呢?我想说的是在公司干活你是为谁干的?给老板吗,给你的同事吗?不是吧,是给你自己干的,给自己干活不考虑自己你是不是傻?所以,在自身的利益上面一定要努力争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计较低智商,方法,务实工作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上一篇:一千万元买入一只股票会怎样?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