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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样能否定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名言?
孔子,己所不欲,这句话你怎样能否定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名言?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白的理解这句话就是不要去做损己利人的事情。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让它废掉烂掉也不要给别人,自己不想做的事也不要让别人去做,不论是好事或者坏事。这不是混帐逻辑又是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比如自己穿不合适,旧的衣服,可以捐给社区福利院,捐给困难家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题主是不是要做曹操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皇权将这句话反面推向极致,异化好的孔衍孔孙却一再出卖灵肉为虎作伥,为啥? 当然这句话是人类文明基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己所不欲,不为。与人何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儒家经典里有许多微言大义值得称道,但是这里面却隐藏着不少令人误解的地方,和必须辩证的看待的地方。
比如说儒家提倡仁义和孝道,这当然不能被否定,因为仁义孝道里边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但是仁义是必须要有前提的,就是对待作恶的人不能用仁义,偷东西的人被追的撞上汽车死了,罪责可以不追究了,但为什么要对这种人施行仁义?要追他的人(本来是受害者)给他赔偿?就因为他死的惨,成了“可怜人”?或者说他偷东西没有死罪却被“追”死?说白了这就是妇人之仁!
孝道也一样,如果为了孝顺而损害别人的利益或国家的利益,比如为了回家孝顺母亲当逃兵,更有甚者,为了孝顺而包庇父母的罪责。电视剧《射雕英雄传》里边,华筝为了兄妹情而给无辜的洪七公下毒,这就是假的仁义孝道。哥哥中毒有办法要尽力而为,甚至可以奋不顾身,但是绝对不能损害无辜的人的利益,这才是真情义!
回到题主的问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被太多的人称赞有加,但是有没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呢?我觉得在法治上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自己做不到的,不能强加于人,要尊重别人的意愿。但是不能把这句话理解为“任何时候都不能强迫别人做他不愿意做的事”,因为法治就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管理手段。这个道理也应该不用过多的解释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正确对待孔子的“儒家思想”的理论,其中有精华部分,也有糟粕的部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属于精华部分是可以传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时,不适合自己,但不一定不适合别人,当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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