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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放到今天会判什么刑?
关西,鲁智深,过失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放到今天会判什么刑?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放到今天会判什么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题很有意思。
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是水浒传中的一个重头戏。非常精彩,非常过瘾!
鲁提辖为民除害,打死了镇关西这个欺压良善的地痞无赖恶势力,实在是大快人心。但是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无奈。鲁提辖确实违法了。不论是宋朝还是现在,他都违法了。
在宋朝,鲁智深摊上了人命官司,只得逃亡他乡。
在现代他的命运会怎么样呢?
以本人浅薄的法律知识来看,鲁智深很可能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目的是要教训教训他。主观上并没有想杀镇关西,对他的死亡没有主观故意。鲁智深是失手打死镇关西。
所以,满足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要件。
如果按照这个罪名还量刑的话。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鲁智深可能会判三年一下吧。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镇关西被激怒以后,首先拿着刀子捅向鲁智深。
鲁智深于是还手。
按照这个情节,似乎鲁智深还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但是别忘了,镇关西之所以要拿刀杀鲁智深,是因为被鲁智深故意激怒。单纯就这一件事来说,鲁智深是寻衅滋事。
所以,后续两人的斗殴,就不应该是正当防卫。
总之,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比较合理。判三年以下,再缓刑三年就好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鲁智深身为延安府兵马提辖官,也算位职务不低的领导干部,却知法犯法,上郑屠肉铺去寻衅滋事,还公然谎称是为老钟经略相公买臊子肉,这种行为本身就有目无法纪,以势压人的嫌疑。
诚然,镇关西郑屠是个无恶不做的恶霸,但你鲁提辖做为延安府高级军官,完全可以把他告到衔门将他绳子以法!但你身为领导干部却不相信政府,自己找到人家肉铺去打架,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会给延安地方政府造成多么恶劣的影响?况且还三拳把人给打死了。
鲁达的行为不管放在那个时代,也得判个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罪,重判死刑,轻判死缓,所以逃亡就成了鲁智深最好的选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十年。
鲁达身为经略府提辖,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打人并致让死亡,固然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但是,不能忽视的是:被害人郑屠有涉黑涉恶表现,他绰号为“镇关西” ,仗着一身武艺,长期垄断渭州市生猪屠宰市场,并因此积累了大量财富。随之,他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经常以他的“郑记屠宰行”为固定据点,组织策划犯罪活动。
他们寻衅滋事、强买强卖、欺压良善、严重的扰乱了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
具体到这起命案的起因:郑屠以“虚钱实契”的形式讹诈金翠莲父女。他先是和金翠莲写下了契约,用三千贯钱买了金翠莲做妾,然而,钱却一直没给金氏父女。这还不算,金翠莲来到郑家还没有三个月的时间,郑屠的老婆撒泼使混,把金翠莲赶了出来。
郑屠却又找到金氏父女,追要原来给的典身钱,而这钱原本就没给金氏父女,这明显就是讹诈行为。还禁锢他们人身自由,不许金氏父女离开渭州,并派了专人(店小二)监视。
鲁达在酒楼偶遇金氏父女,了解到以上情况后,气愤难当。第二天去找郑屠理论,两人话不投机,发生口角。
郑屠火起,从肉案上拿了一把剔骨尖刀来到当街。
鲁达力大,按住其左手,踢其小腹,郑屠跌倒,口中仍狂骂不止。鲁达在其面部击了三拳,看其不再挣扎,以为是装死,起身扬长而去。
鲁达本身有见义勇为的表现,而且在动机上,并没有想打死郑屠的主观故意。为了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鲁达十年有期徒刑。郑屠的犯罪事实正在调查,择日宣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重了判故意杀人罪,轻了判过失杀人罪。死缓或无期。
鉴于鲁提辖打死镇关西的时候,是公务猿,至少是事业编,是大宋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开除公职是必须的。
如果打死郑屠事件引发严重社会影响,“民愤极大”——比如郑屠户家人喊出“公职人员无端打死普通小贩”等爆款帖子;尤其是鲁达当时还提大宋高级干部经略相公要买臊子等情节,更容易加大社会影响,备不住会一审判处死刑;二审再改判死缓。
如果鲁智深能够初具精神暴躁等医院证明,也许量刑能够宽松些。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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