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没结婚证买房共同出资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吗?请回答。谢谢?
名字,双方,结婚证没结婚证买房共同出资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吗?请回答。谢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没结婚证买房共同出资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吗?请回答。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没结婚证买房,共同出资,共同还贷,在房产证上能不能加名的这个问题,我想不明白的是,既然知道不是合法的夫妻,还要共同贷款买房,就肯定会存在风险性。有共同贷款买房,共同还贷的愿望,说明是为了以后在一起过日子的,为什么就不能领一张结婚证,双方的利益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房产不就规避风险了吗?
世人都知道,谁出资买的东西主权就归谁,双方作为相恋的伴侣,愿意志同道合的出资买房,共同还贷。只要你有钱,能够还得上银行的贷款,银行是靠放贷赚钱的,有生意找上门就没有不做的道理,要在房产证上加名肯定是可以,前提是双方都没有房产。
在银行借贷是要签署还贷合同的,有主贷方和次贷方,只要双方能够签名就行。关键的问题来了,不论是主贷方还是次贷方,只要有一方不能履行银行还贷的责任,对方的责任就会落在单方的身上,还贷双方就会发生经济纠纷,由于不是夫妻,个人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一旦分手,只有双方协商解决。
我劝二位,还是斟酌三思而行,最好去领一张结婚证,只要有了这张结婚证,哪怕在房产证上不加名,在婚姻的框架下,夫妻在经济上就成了一个共同体,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房产自然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
没领取结婚证还要双方一起按揭购房说明是男女朋友关系。
只要两人符合购房资格,并且征信报告没有问题,不动产证可以有两人的名字。
你们可以按双方首付款和还款的出资比例在不动产证上划分份额即可。
希望这回答能够帮到你们。
给个关注和支持吧!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共同出资共同还贷,必须是两个人的名字!
这是毋庸置疑的事!
女人不能老是想着占便宜,男人更不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如果题主是有购房资格的,那婚前就可以加上名字的;如果没有购房资格,那只能在婚后加上名字。介于题主没有详细说明是买房时直接登记在名下,还是本来房子登记在另一半名下,后期再加名字,这个回答将分为这两种情况,分别讨论成本、操作方式和各人份额。
第一,如果是直接登记在双方名下
(假设题主有购房资格),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下要看当时登记的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那么在登记的时候可以根据双方出资情况,约定双方的比例。这种方式是最没有风险。
共同共有:那么理论上,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但如果因为分手、或离婚时候需要分割财产,双方都有权力要求分割。通常是以协商结果优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则法院会根据买房时的出资情况、房产的使用情况、贡献程度、和未来的需求程度几个标准进行分割。
成本与操作方式:这种情况是不需要格外费用,只需要一起去登记就可以了。
第二,本来房子登记在另一半名下,后期再加名字。
(1)如果是婚后加名字,那只需要走变更的方式即可,凭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费用主要就是工本费和印花税,大约200-500元。份额按照情况一的判断方式判断。
(2)如果是婚前加名字,走买卖的方式比较便宜,以加名的房产份额的价值为基数:
契税。如果是女方的唯一住房,税率是1%(出售份额≤90㎡)或者1.5%(出售份额>90㎡);如果不是唯一住房,按照加名的房产房产份额价值3%征收契税。增值税。在房子不满两年的情况下。税率为5.6%左右。个人所得税。在不“满五唯一”的情况下(包括满五不唯一、或者不满五)。税率为加名的房产房产份额价值的1%、或者当初买房价格和现在出售价格之间差额的20%(取高)。其他费用。包括登记费、工本费等,百余元左右。这种情况成本比较高。但基本上在登记时候会约定双方的份额。第三,题主这种情况面临几种风险:
1、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因为题主说房子是有贷款的,所以通常情况下,在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加名需要银行同意。如果银行不同意,只能等贷款还清后再加名。如果没办法加名字,那么只有婚内还贷的本金及其增值部分可以得到补偿,房子属于对方的。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2、如果约定为共同共有的话,可以从前面的结论看出,最后的份额需要协商,甚至法院判决,一旦判决结果和实际出资情况有差别,那么通常多出资的一方会吃亏。所以建议约定为共同共有,并约定双方份额,更为保险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一篇:猪场出现非瘟要几天才会死猪?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