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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厂几天,发现不适合自己,签完劳动合同后想辞职。工厂说是生产旺季不给批怎么办?
都是,几天,走了刚入厂几天,发现不适合自己,签完劳动合同后想辞职。工厂说是生产旺季不给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先好好沟通实在沟通不了就不要沟通了就给有关部门打电话让他们沟通一下基本就解决了[呲牙][呲牙]你自己和他沟通你是弱势群体,有关部门和他沟通他是弱势群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天。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批就去劳动局告,凭什么我白干几天呀!没进去做过,谁知道工厂是什么环境,大多数都是进去几天后,才了解工厂的工作,环境,管理,不排除有的工厂对应聘者隐瞒了工厂的一些不好的信息,在深圳,只要做够一个礼拜,都可以提出辞职,不批的,你可以劳动局告他,在外打工,可能这几天的工资都能救命,凭什么我不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包走人!培训费、品质风险、给你的各种入职手续……都是要人力和成本的!人家企业也不会找你了。还想要钱,你走哪估计人家都怕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厂里都是这样的,就是想让你自己旷工离职,厂里还能省下一笔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直接走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干了就走了,批不批怕什么?我这不是不去了就算了,什么正式工都是假的,不用你了说句话就能开除你,还不如自己炒了他们呢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问一下使用期多长时间?使用期内随时可以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不知道您试用的时间有多少。时间短估计工资也不多,又不想干了。不在乎那点钱就直接走人吧。按照相关法律来说您违反合同是有赔偿的。但是一般单位不会轻易告您的,主要费事费钱值不当。有的时候坚持一段时间再看看,兴许会乐意在那里工作下去。毕竟特别合适的工作基本面没有。一般来说走正常的司法程序,个人和公司斗很难维权的,但是单位有过错另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就自离咯,几天的工资就不要了。要么你就咬着牙去适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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