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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在没有发迹时,到酒店喝酒为什么能不给钱?
刘邦,高祖,酒馆刘邦在没有发迹时,到酒店喝酒为什么能不给钱?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刘邦在没有发迹时,到酒店喝酒为什么能不给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尚可网的邀请,刘邦在没有发迹时,到酒店喝酒为什么不给钱?关于这个问题,嫦娥来个穿越时空的答题,刘邦在没有发迹时,他算是一个小管,好似现在的一个亭长,派出所所长的官宪,就象我看过的电视剧《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个剧中有一伙每天到各个饭店,察案,考察,你想在古代,要是当官之人进店马上问他爷长爷短的,伺候前前后后,好吃好喝给他吃,他高兴了说两句好话,不高兴了不小心被抓,哪还谁敢向他要钱,你不怕找死。这只是个人观点,还请大家点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刘邦喝酒都提前预付酒钱,酒馆年底就把刘邦预付的酒钱给赖掉了。】
作者:冷清先生,个人史学科研成果,严禁抄袭剽窃违者必究!
刘邦和秦始皇是同时代的人,秦始皇只比刘邦大三岁多点。秦始皇生在秦国,是秦国王族异人的儿子,秦孝文王薨异人即位,是为秦庄襄王,公元前259年生秦始皇。刘邦祖上乃魏国贵族,后避祸而迁居沛县丰邑(今丰县),刘邦生于公元前256年12月,刘邦是一个有文化有理想的人,刘邦18岁至32岁之间,是游侠剑客、反秦斗士,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革命先驱者,刘邦的精神教父是为信陵君(魏公子无忌),刘邦的良师益友是张耳。
《史记••卢绾传》:“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与高祖太上皇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里中嘉两家亲相爱,生子同日,壮又相爱,复贺两家羊酒。”
《史记•魏公子无忌传》:“高祖始微少时,数闻公子贤。及即天子位,每过大梁,常祠公子。高祖十二年,从击黥布还,为公子置守冢五家,世世岁以四时奉祠公子。”
《史记•张耳传》:“秦之灭大梁也,张耳家外黄。高祖为布衣时,尝数从张耳游,客数月。”
以上三段史记资料,大致的意思是,刘邦和卢绾都是丰邑人(今丰县),刘邦和卢绾同日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起去上学,被县里评为三好学生。刘邦18岁时,因为仰慕战国末期四大公子信陵君,前往大梁(开封)投奔信陵君,信陵君已经去世,信陵君的得意门生张耳,娶了外黄富裕的寡妇,买了县令的官职,高举反秦大旗广招天下志士,刘邦前往投奔成为游侠剑客、反秦斗士。刘邦跟随张耳从事反秦大业,曾经多次跟随张耳云游天下,一出去就是好几个月。
公元前223年,魏国灭亡后,外黄(今河南民权)反秦基地也遭到清洗,秦始皇通缉张耳、陈余,张耳、陈余逃亡陈地(河南淮阳),刘邦则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丰邑里。刘邦32岁时回到故乡,在萧何的帮助下落实了户口,游侠剑客在官府是没有户籍的,户籍都落在主人家里(张耳家的集体户口),游侠剑客是“化外之人”不给官府交税。刘邦32岁回家乡归籍但是没有分到土地的(土地已经分完了),也没有正式的工作,三年间只能和樊哙等人屠狗为事,经常要投亲靠友受人接济。
公元前221年,秦朝正式实行郡县制,招考地方公务员,刘邦经过考试被任命为泗水亭长,十里为一亭相当于村长兼派出所所长,是最低一级地方政府公务员。原文:“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刘邦35岁为亭长,作为一级地方政府的公务员,就是拿工资的国家干部。史书没有交代刘邦月薪是多少钱,冷清以为作为一个村长兼派出所所长,一个月三两银子还是有的,大约折合3000枚铜钱,就是三贯钱。刘邦的年收入相当于秦末“一个半”中等人家的年收入,秦汉时期一个中等人人家的年收入也就是20多两银子。
司马迁说:“刘邦好酒及色。”这似乎是没有毛病的,喜欢喝酒和爱好美色,是一个正常男人的正常行为,刘邦又没有强抢民女,和曹寡妇同居是两情所愿,没有犯哪家的王法吗?要说刘邦喝酒不给钱,则是后人无法理解上古文字造成的误会,也是后世抹黑刘邦所言。《史记•高祖本纪》原文:“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之。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这段什么意思呢?刘邦经常到王婆、武负家开的酒馆去喝酒,喝醉了就睡着了,武负、王婆见刘邦的身上常有龙附体,非常的惊奇呀!刘邦每次去酒馆喝酒,都付给几倍的酒钱,留作下次喝酒的本钱,就是先预付一定的酒钱。这两家酒馆的老板都很奇怪,刘邦很大方嘛!年终的时候,这两家都以年终结账为由,把预付酒钱的凭证折断,抛弃了自己的责任。也就是说,这两家酒馆,到年终的时候,都以年终结账为借口,把刘邦预付的酒钱注销了,就是不认账了。刘邦从来没有喝酒不给钱吗,而是两家酒馆到年底赖账,把刘邦预付的酒钱注销了,不再承担责任了。
史记高祖本纪中有两个关键的古文字:“券”和“责”。券的意思是什么呢?《说文解字》和《新华字典》是这样解释的:
“券”:1. 古代的契据,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其一,现代指票据或作凭证的纸片:债~。国库~。入场~。证~。稳操胜~。2.同本义。古代用于买卖或债务的契据。书于简牍,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其一,以为凭证。
大家明白意思了吗?喝酒的人预先支付一定的酒钱,酒馆就要出具一定的凭证,就是一种竹木制成的酒酬凭证,分成两半客人和酒馆一人拿一半,对账用的口说无凭吗!
“责”: 责,从朿从贝,求也。引申为诛责。(1) 形声。小篆字形。从贝,朿( cì)声。( zhài)本义:债款,债务。(2) 索取(财物) [ask for;demand]形声。小篆字形。从贝,朿(cì)声。(zhài)本义:债款,债务。
语文老师总是讲“责”同债,责是个通假字,原则上没有错。但是,是否是通假字,必须结合文章的意思来研究。责可以通假债,但是在《史记、高祖本纪》中,责不是通假字,否则根本讲不通。王立群先生在百家讲坛,就是把责当通假字来讲的,但是王立群先生错了。为什么?前文“酒雠数倍”和“折券弃债”不能对应,刘邦给几倍的酒钱,债权人是刘邦,酒馆就是债务人,债务人就是“责”。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责”就是债款、债务。债款、债务,是指欠债的一方。刘邦预付酒酬数倍,是酒馆欠了刘邦的“酒”,等着下次或下下次来喝的。酒馆预收刘邦酒钱后,出具竹木凭证,刘邦拿一半酒馆拿一半。问题是,武负、王婆的酒馆年底结账的时候,就把刘邦预付的酒钱赖掉了,把酒券折断自动免去自己的债务。大家搞清楚没有,不是刘邦喝酒赖账,刘邦提前预付酒钱,酒馆年底把刘邦预付的酒资给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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