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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算遗产吗?登记时间短可以继承吗?
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社会养老养老保险算遗产吗?登记时间短可以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养老保险算遗产吗?登记时间短可以继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职工养老保险的继承不分时间长短,如果没有领取过养老金,身故后可有其继承人继承,但只包括其个人所交部分,其它的是不允许继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养老保险领取人在7岁以前死亡了,那么他可以被算作养老保险的遗产来进行继承的,因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基本上是可以领取13年左右的时间,所以说13年之内是没有领取完的,那么个人账户当中的钱是可以当成遗产来继承的是没有问题的。
实际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当中的钱仅仅只占有交费总额的1/3左右,比如说你交费总额是20万的话,那么你个人账户当中的钱可能只赚了6万多块钱,所以说你只能够继承这个6万多块钱,当然随着这个年龄的不断增加,实际上个人账户的钱也是在不断减少的,如果说还没有领取这个个人账户的话,那么他应该就是6万块钱都可以继承,但是随着领取账户的钱越来越多,实际上个人账户的钱也就越来越少。
作为73岁以后去世的老人来讲,实际上个人账户就没有钱了,所以也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但是一次性可以拿10个月左右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丧葬抚恤金。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个人认为养老保险算遗产,如果投保者未到退休年龄去世,个人养老保险帐户里的金额可以申请退还,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你已经与已故者登记结婚,无论登记时间长短,均属于合法继承人,故有权继承养老保险。以上为个人观点,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也可关注小编,一起交流学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回答!
一、社会养保险缴费,进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私有财产,无论登记时间长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亡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人当然可以依法继承。二、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分为两个部分,进入两个账户。
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设立两个账户。
(一)用人单位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自费)进入统筹账户,为全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共同拥有的公共财产。
(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全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设立的个人账户(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亡故,个人账户余额,包括本金+利息,为逝者生前合法财产,暂存在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而已。
既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为逝者法定生前财产,当然属于逝者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四、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登记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只不过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时间长,个人账户余额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时间短,个人账户余额少罢了。
仅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部分算遗产!可兑现可继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社会保险法》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因此,个人账户发生继承的,与登记参保时间无关,只能发生在参保人员死亡之后,由其遗属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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