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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个税,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年终奖,计税,所得2022年起,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个税,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但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趋势吧。前几年地税和国税合并,后来又调整营业税。今年个税、社保、公积金、工资全部挂钩。但是年终奖缴税,个人拿得少了,并不很开心。看国家政策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对于所有人更加公平的征税方案。
很多人不明白年终奖计税是怎么计税的。过去的时候年终奖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征税。
首先,看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如果当月工资不够最低纳税额,用年终奖先补齐3500元。如果够了,进行第2步。
第2步,将年终奖除以12,算出数额之后,按照国家规定的3~45%的比例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税阶是跟正常所得税缴纳税阶相同的。
第3步,将平均起来的个人所得税合计起来,就是纳税所得额。
2018年我们个人所得税修订以后,计税方式产生了很大的转变,由原先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改为了综合纳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劳务费的纳税负担。但是,这种综合纳税法既有好处也有坏处。
对于中低收入群体,很大情况下放一两万的年终奖不用纳税了。
如果我们月薪是5000元,年终奖2万元,我们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3000元每月(赡养老人2000元,子女教育费用1000元)。这样综合计税的时候,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所得税。
如果是发放当月怎么算呢?主要看发放的什么月份。如果是我们在年前发放,1月份发放。那么我们应当按照工资薪金累计扣除额度,预先交纳所得税,次年3月份到5月份进行退税。
1月份发放工资是25,000元,当月的各种免税额度是8000元,这样我们应税所得额是17,000元,需要缴纳1990元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在次年的时候可以汇总清缴,这部分钱会退给个人。
如果是12月发放就没有问题了。12月份当年的累计扣除额高达96,000元,我们实际发放到手的只有6万元加2万元,所以就不用交一分钱的所得税。
为什么对于高收入群体避税效果明显?如果此人属于月收入25,000元的高收入群体,各种专项附加扣除也是一样,3000元。实际上每月就需要缴纳1990元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阶应当是20%。也就是说他工资如果再增加1000元,就要缴200元的个人所得税。
可是如果按照年终奖的计算方法,2万元的年终奖不超过3000元,就按照3000元3%的税阶进行扣税,只需要缴纳600元。按照20%需要缴纳4000元。这样就省去了3400元的税。
所以,从2022年起,大家的收入全部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进行汇总清缴,这是非常公平的一种行为。影响的只是高收入人群的一点利益,他们应该不在乎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是制度完善和公平体现,是大势所趋。制度设计上的进步,当然赞同。目前延续的年终奖一次性优惠政策存在制度上是有缺陷的:同样全年税前总收入,但年终奖金比例高低,缴纳的税负会不同。另外对年终奖还存在6个税率临界区,年终奖一旦落入这些区间,会出现税率发生阶跃,税前高,税后反而少的怪象:分别是3.6~3.86万;14.4~16.05万;30~30.83万;42~44.75万;66~70.65万;96~112万;这是一种制度性的不公平。改变不公平的计算方式,必须赞成!
但是:这种变化客观上造成2021年后,由于年终奖的税负,大部分民众原年终奖部分个税会变高。从这一点来说,国家应该藏富于民,给人民进一步降低个税,以便抵消这个制度变化带给绝大多数人民的税负增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收入不同而异。
对年纳税额没超过6万(不含个税专项扣除)者,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个税是比较划算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想法如下
1.政策试点阶段探路,政策一步调整到位的少,对比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不难理解这个观点。
2.业务整合很正常。全面一次性奖金需要通过工薪定率定档,合并相同业务不难理解。
3.对报税口的财务人员来说,也减轻了点工作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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