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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工程再次承包给第三方,这种行为违法吗?若违法,乙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资质,单位,工程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工程再次承包给第三方,这种行为违法吗?若违法,乙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请专家答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违法行为,可以举报没收非法转包的所得上缴国库加罚金,或者同时降低施工资质吊销执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如果甲乙双方都有资质,不存在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双方合同有效的前提下,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工程再次承包给第三方的话,属于违约。您可以依约定或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双方存在缺乏资质,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合同自始无效,对方也就谈不上违约。但是如果您支付了保证金等费用,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对方退还费用。如果你方有资质,且无过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为履约支付的必要费用。
延伸:住建部2019年重新定义:挂靠 转包 违法分包 违法发包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希望帮到您!有需要可以私信我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清晰,双方是否有界限的误解,若合同规定的内容被再次发包肯定属于违法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违法的,可以通过诉讼追究其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法违约
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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