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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的房屋被拆迁,承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承租人,房屋,拆迁人租住的房屋被拆迁,承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租住的房屋被拆迁,承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有权就相关损失获得拆迁补偿,拆迁单位与出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也往往将承租人的补偿款列入其中。如果租赁关系存续,承租人就有权获得该补偿款;但是,如果出租人在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已与承租人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的,承租人的相关利益就排除在外了。所以双方均应慎重处理合同解除事宜,以防引发新的纠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已从那里来,回到那里去,或者从新租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承租人不是被拆迁人,不能直接获得拆迁补偿款
自2011年1月1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原“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规定已不适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由此可见,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仅为房屋所有权人,被补偿的人也仅仅是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不是被征收人,不能直接获得拆迁补偿。
承租人怎样才能在拆迁中获得补偿?
1、在《房屋租赁合同》种明确约定房屋拆迁之时,承租人应获得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对于上述费用,承租人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直接补偿给承租人。
2、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事宜
如双方未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拆迁补偿方式,租赁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当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笔者认为承租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费用。
由上可知,在处理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上,《房屋租赁合同》尤其重要,承租人应当特别注意《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行政诉讼法》中就规定了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被征收的房屋如果除房主外,还有利害关系人,那么这个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利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又能证明什么呢?这能证明的可多了,比如最重要的承租人(即房租客)也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没到期就可以获得合同内的赔偿然后搬走
到期就直接搬走
难度还想获得拆迁款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租赁房租拆迁,如果承租人房租合约没到期,应退还剩余出租费用,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拒,拿了剩余租金另找地方,只能这样,赔偿是没有份的,想都不用想┗(^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分三步,第一,和房东交接好剩余租金退订事宜。第二,寻找租赁新的房子。第三,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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