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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中只有公司印章,没有制作人和经办人签名,是否有效?
证据,有效,关联性刑事案件中,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中只有公司印章,没有制作人和经办人签名,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刑事案件中,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中只有公司印章,没有制作人和经办人签名,是否有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通常诉讼中,对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和程序的文书,一般不使用法律关系中的有效、无效等效力评价。而是通过双方的质证活动,由法官根据证据规则综合判断该份文书的证明力,从而决定其对最终事实的影响。简言之,有格式瑕疵的会使其证明力减弱,但与是否有效无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刑事案件的证据考察的是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不是是否有效。
没有制作人员签名只是说证据制作形式不规范,有瑕疵,可以要求出示方解释。
关键还是从情况说明里面的内容进行关联性质证,情况说明的内容是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还是有其他客观证据印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符合证据形式,证明力较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民事证据是不行的。刑事证据更严格,必须有出具人的签名,防止公章被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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