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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如何规划才更合理、更有利于新农村的发展?
村落,农村,系统新农村如何规划才更合理、更有利于新农村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耗散结构理论与自然村落的发展演变存在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①二者涉及的都是系统的问题。自然村落是一个系统,它不断地与外界发生着物质、能量与信息等多方面交换;②二者研究的都是有序结构的形成过程。历史上每一个新的有序村落系统的产生都可以认为是新的耗散结构的自发形成过程,因此,耗散结构理论对研究自然村落这一系统的形成、发展、演变、消亡等方向性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
1. 开放性
聚居村落的形成根源是来自于人类的本性需求,人们在早期的生产和生活中,逐渐发现通过共同聚居在一起,可以利用集体的力量开展互助合作,更易达到获取资源、防御和繁衍等目的。纵观中国几千年的乡村发展历史,村落最开始形成的起点主要包括多户聚集、君王分封、戍边屯留、逃荒迁徙等,然后通过村民的不断繁衍,或者婚姻嫁娶、外姓村民的迁入、其他村落的并入等方式使村落规模逐渐发展壮大,正如前文给出的案例所示。不管在村落成立之始还是后续发展阶段,都是因为保持了系统的开放性才使其具备了形成耗散结构和长期有序发展的根本基础,这种开放性体现在地理空间的开放、房屋形式、人口数量、物质和信息的开放等多个方面。
2. 平衡态
平衡态是指系统内部运动过程的推动力无限小的状态,接近或达到这样的状态时,系统发展的动力丧失殆尽,表现为静止状态,极度缺乏生机与活力。在村落系统具体表现为逐渐发展停滞、处于平衡定态的封闭体系,就相当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状态还处于“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状态。村落内部随着家族之间代际的增加和分化,同宗长辈的声望和不同后代之间的凝聚力都逐渐下降;传统粮食生产方式所面临的低效与高成本问题,使小农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形成良性发展;再加上过去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农村赖以发展的基本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和剩余粮食等)源源不断地被城市提取,这种长期广泛的提取而投入不足必然造成农业发展困境和农村社会基层治理矛盾的日趋显像化,以及乡村社会的失序(熵增),因此,在各种内部和外部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村落社会逐渐出现平等契约的缺失、熟人之间信任度的降低、村民归属感的离散等现象,最终造成集体组织力和行动力的下降,使村落系统自身越来越接近平衡态,自发地趋于无序和混乱,直至完全衰败。
3. 系统内部的非线性作用
在村落聚集基本定型之后,其内部原本简单的线性关系会逐渐形成新的层级网络,村落的功能也日趋综合化、多元化,各种交互呈现出多样性和非线性作用,这种非线性相互作用是指系统中的要素间产生协同作用和相干效应,这种非线性相互作用是推动村落组织有序发展的外在动力。从宏观上看,村落系统的有序发展是其各个子系统协调统一的结果,这些子系统包括了“人员、社会、家庭、经济、政治、环境、人文”等多个层面,它们之间并非彼此孤立,而是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激励、相互依赖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由于每一个子系统在村落的有序发展过程中都承担着重要角色,因此各个子系统如果没有找到自身的准确定位或者其定位发生了偏移,都可能对整个村落的有序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 村落系统涨落
自然科学中的“涨落”指的是系统宏观状态参量在其平均值附近所作的微小随机波动,在系统的平衡态或近平衡态,涨落对组织结构的稳定性是一种消极的干扰。在自然村落演变过程中,小幅涨落不会发生突变,当涨落不断增强和积累到跨越某个阈值时,就可能引起村落系统结构失稳,导致原有系统逐渐瓦解。自然村落系统的涨落和触发主要来自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内部因素包括人口的增长或减少、生产力的提高或下降、组织管理能力的增强或降低等,外部因素包括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军事战争、经济增长或衰退、强制性搬迁、扶持政策等,这些都会促使村落现有形态格局的消失或重组。
四、耗散结构理论下的自然村落未来发展建议
我国农村村落所处的现状决定了必须为其未来发展寻找新的出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 年 9 月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后文简称规划)[9],提出了把村庄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类,差异化推进村庄建设。本文在此基础上,将我国自然村落进一步归纳为常规村落、特色村落和衰败村落三种类型,并结合耗散结构理论分别提出发展建议。
(一)保持常规村落的开放性,使其远离平衡态
正像规划中所指出的,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落,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将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基于耗散结构理论,开放性是村落发展的前提和首要条件,因此必须通过村落的空间开放、人员流动开放、信息开放、物质和能量开放等吸引各种资源。当村落面临年代久远、物质环境衰退等问题时,往往处于接近平衡态的状态,这就意味着正在渐渐消亡。只有使村落系统重新形成远离平衡态的有序结构,才能使其焕发出新的活力,“非平衡态”指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不是均衡一致的,当各子系统之间的差异越大,系统离开平衡态就越远。但一个系统又不可能对外“全面开放”,否则它将成为环境或另一系统的组成部分,也就丧失自己的相对独立性 [10],所以应该在发挥村落自身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村落的发展方向,在保留乡村风貌和文化的基础上,激活产业、优化环境和提振发展潜力。
(二)深入发掘特色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潜力,促进无序向有序演化
我国目前在不同地区尚存在大量的历史文化名村、自然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落,它们在经历长时间的磨砺和对周围环境的互动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记忆”和“更新”能力,对环境有更好的适应能力,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因此,需要对自然村落的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空间布局、建筑风貌、特色景观等特色资源进行深入挖掘,确定其未来的发展价值和方向,促进村落的有序更新,并以其特色资源作为村落系统长期稳定存在的维系能量之一。国内一些地方的特色村落近几年依靠旅游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新时代大背景中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11~14]。
(三)控制衰败村落的外部涨落秩序,慎重稳步推进合村并居
我国目前有很多自然村落因为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人口迁徙流出等原因已经或者正处于衰败的路上,这些村落已经无法自发地从内部形成新的有序结构,是继续保持其废弃状态,还是对其进行拆除或合理化更新,这是各级政府和村民自身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这时往往需要借助外部的力量,通过他组织方式,利用耗散结构理论的系统“涨”“落”思想,因势利导,让这类自然村落朝着“涨”和“落”两个方向发展,通过促“涨”和降“落”使其达到新的有序或回归原有秩序。国家近些年所提出的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战略都可以看成是他组织的机遇,使已衰败的村落系统跃变到一种新的稳定有序状态,从而成为更加有序的组织结构,在此过程中必然涉及合村并居,为了避免出现过多的社会矛盾,必须控制好外部的“涨”“落”秩序,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慎重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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