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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按揭房子上加名的要求过分吗?
名字,房子,还贷在按揭房子上加名的要求过分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家就是这情况。婚后一起还贷。他死活不加我名字。我也不强求。就是看他态度 其实一个女的要是真心不想给你过了。人都不稀罕你了。谁稀罕你的房子。你的车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共同还贷,无可厚非,应该加。如是婚期就已经供完或者全款的,那就不加。如死皮赖脸要加那就不是奔着结婚去的。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揭加名字的条件知道不?如果条件都达标,无所谓了。如果是空手套白狼,先别说你对象,连银行都不同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绝对是不过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事情很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而为。但是,最简单的回答就是:既然真心相爱了加个名字无妨,不加名字又何妨!反过来讲:有目的的爱加了名字不一定是好事,反而会加快导致彼此间产生裂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至于婚前购房要不要加名字给你几点分析
1.以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从上面看,婚后一起还款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其他部分与你无关。
2.房产仅登记一人名字,在房产转让时,仅需产权方签字确认即可,无需征得配偶同意,对方善意购买,房产不能追回。如离婚只能向产权方索要赔偿。但不能避免产权方转移财产的风险。
3.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和签订婚前协议其实意义差不多。主要还要给对方一个保障。不单纯是为了提防以后离婚,所以出发点要正确。
4.综上情况,再权衡是否要写两个人名字。但是话说回来,婚姻的前提是信任和给对方的保障。双方在协商此事时出发点正确,理性对待才好。而不要把“人本恶”作为出发点考虑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起还贷,就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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